(1)環境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具有3-5年項目管理經驗;
(2)具有大型項目管理經驗,近年來至少承擔或參與過有機化工廢氣建設項目的主要管理任務;
(3)根據項目的特點,可以采用不同的項目管理方法,順利完成建設項目的各項任務;
(4)能夠協調現場施工和與甲方工廠的關系,並根據總承包合同條款對業主提供的施工條件和資料進行核實和驗收,如坐標點、施工用水、施工用電連接點、臨時設施用地、運輸條件等。
(5)編制項目施工計劃,按合同計劃保質保量完成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