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牧局的職責:
農牧局按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主要依靠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通過調節市場來指導農牧業生產,使農牧業生產由過去單壹的生產管理形式轉變為種、繁、產、供、銷、貿、工、農壹體化的管理和服務模式。從過去定目標、定計劃、壓農牧業生產的任務,轉變為統籌規劃、掌握政策、提供信息、組織協調、提供服務、監督檢查;將檢驗、培訓、咨詢、技術指導、監督管理、科學技術普及等具體業務劃入局屬相應機構,進壹步強化政策法規、市場信息、質量標準、科技服務等方面的管理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