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非法集資涉及的非法集資廣告信息、互聯網信息、網站、移動應用經有關部門查證屬實的,獎勵舉報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被舉報的非法集資行為涉嫌犯罪,公安機關以“集資詐騙罪”或“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立案偵查的,給予舉報人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獎勵。公安機關立案的非法集資案件經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後,對舉報人給予相應獎勵。涉案金額6543.8+億元以下、6543.8+億元以上20億元以下、20億元以上200億元以下,舉報人可獲得5000元至6543.8+萬元不等的獎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七十六條是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罪,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