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主管部門申請
2、審批機關核實
3.建立私立學校。
4.審批
二、申請材料
(壹)申請設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投標報告;
2、發起人的名稱和地址或姓名和地址;
3、資產來源、資金數額及有效憑證,並註明產權;
4.捐贈學校財產必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捐贈資產的數額、用途、管理方式及相關有效文件。
(二)申請正式設立,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批準書的準備;
2.關於準備工作的報告;
3、學校章程、首屆學校董事會、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
4.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5.校長、教師和會計人員的資格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