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國性活動由全國安全生產月組委會(以下簡稱全國組委會)組織,主要包括:
1.全國“安全生產月”動員電視電話會議;
2.安全生產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4日至10);
3.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6月10);
4.安全文化周(6月11至6月17);
5.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周(6月18-24);
6.“安全生產萬裏行”活動;
7.安全發展高峰論壇;
8.“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裏行”的好消息評選活動;
9.科學發展和安全發展知識競賽;
10.全國危險化學品安全法規知識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