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去Xi安房地產交易登記服務大廳提交材料。
第三步,工作人員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受理、錄入和掃描。
第四步是審計。予以受理的,申請人應當按照繳費通知繳納登記費;不予受理的,應當向申請人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
第五步,制證發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物權,經依法登記後生效;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