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教師職業道德,團結協作精神,對教育事業感興趣;
2.學歷要求:要求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相同或相近。
3.年齡要求:35歲以下(1983 1後出生)。
4.申請人壹般應具有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且教師資格證科目與申請人相同或相近。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報考人員,需在簽訂勞動合同後壹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否則壹年後解除聘用合同。
5.未被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