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單獨招生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的最低檔案控制分數線原則上按招生學校所在批次的最低檔案控制分數線執行。人數不足的,根據缺額和學生情況,可在同批次最低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3.教育部沒有對農村專項計劃考生就業做出限制。專項計劃學生畢業後回貧困地區縣就業、創業、服務的,可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等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