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助執行法官處理網絡司法拍賣的相關工作,包括輔助評估、文書制作、拍賣資料整理上傳、拍賣程序辦理等。
2、負責拍賣標的信息匯總、解答咨詢或預展。
3.負責維護公司與合作法院之間的客戶關系。
4.法院安排的其他日常工作。
作為司法輔助人員,要完成立案、主持庭前會議、交換證據、主持調解、主持動議審查或聽證等不涉及核心法官享有的核心司法權的壹些操作性、實務性工作,還要圍繞法官承擔下屬工作等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