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日前,可到戶口所在地政府設立的退役士兵和優撫對象專項征集點進行補登記。登記時,只要現役軍人的家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去登記,現役軍人不需要親自到場。
但現役軍人家屬登記時,應攜帶其軍官證(警官證)或士兵證、立功證明及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相關證件。
需要註意的是,2019年5月1日之前添加的信息,不會影響您及時錄入全國統壹的退役士兵和優撫對象大數據管理系統。
也就是說,如果國家在此期間出臺相關優惠政策,妳將按時享受。如果超過這個時間,可能會影響妳及時享受優惠政策。所以希望現役軍人家屬及時登記,避免落實相關優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