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犬人需攜帶犬只原籍證明、戶口簿、暫住證或身份證,以及犬只飼養地的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租賃合同等居住證明。公民飼養導盲犬、助殘犬必須提交《殘疾人證》。
公民辦理登記手續非常簡單。將自己的犬只帶到聯辦後,首先要對犬只進行檢查,填寫個人養犬登記表並繳納管理服務費,然後對犬只進行健康檢查、註射狂犬疫苗、植入芯片。聯辦根據錄入的信息,制作養犬登記證和養犬許可證,並返回到養犬人所轄派出所,由養犬人到派出所領取養犬登記證和養犬許可證。
省會周邊高速公路範圍內的重點管理區域養犬,應當繳納管理服務費。飼養小型犬的,每只犬的管理服務費第壹年400元,以後每年200元。犬只免疫登記時不收取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