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海釣,可以由毗鄰海域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管理。
2.在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捕撈活動,由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另外,如果涉及到在水生生物保護區內捕魚,或者在特定時間段(如3月1至6月30日)禁止捕魚,則需要遵守相關規定。如果對具體的捕撈地點或時間有疑問,可以向當地農業農村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或漁政部門咨詢。
總之,釣魚愛好者最好在釣魚前查閱當地相關部門的規定,明確知道釣魚範圍、法定時間以及保證活動合法性所需的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