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可選經營範圍:銷售建築材料、裝飾材料、五金交電、機械設備、計算機、軟件及輔助設備、通訊設備、電子產品及電子元器件;經營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違反法律規定的除外。(最後以當地工商局的規定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依法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經批準的,應當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勞務派遣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