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公開電話的職責包括:
(壹)宣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反映社情民意,協助領導處理社會熱點、難點問題。
(二)負責受理群眾對政府工作的批評、意見、建議和要求,反映重要的社會問題和重大突發事件。
(三)負責受理和協調群眾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四)檢查、監督和指導各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公共服務單位的公開電話工作。
(五)負責市長公開電話網的建設和發展。
(六)負責市長信箱工作和群眾來信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