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婚姻登記條件: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2.男女雙方都達到法定結婚年齡;3.男女雙方在登記結婚時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4.男女雙方登記結婚時均無配偶,符合壹夫壹妻制的基本原則;5.男方與女方沒有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要求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50條* * *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