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
頂格寫受理機關名稱的,應當了解受理機關的行政職能,提交依法有權處理的同級或者上壹級行政機關。即使信訪人向最高壹級機關提出,有關機關也應當按照《信訪條例》的規定,轉送或者依法移交有權處理的機關。
主體
根據《信訪條例》第十九條規定:“信訪人應當客觀、真實地進行信訪,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
結局
寫投訴人的訴求,也就是要求解決什麽問題,還有我的聯系電話和郵政編碼。這樣便於受理機構和受理機構與寫信人溝通。如果是聯名信,應該由每個請願者本人簽名。只註明人數的多人聯名信,應包括兩位代表的姓名、單位、通訊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且必須本人簽名才是有效的簽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