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制度是將商業交易和金融交易在賬簿中進行分類、登錄和匯總,並對結果進行分析、驗證和報告的制度。它是會計工作中應遵循的規則、方法和程序的總稱。全國統壹的會計制度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財政部)根據《會計法》制定的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由國務院財政部制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的主管部門,在不違背《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本部門的會計制度或補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