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在各區縣統壹時間、統壹試卷、統壹閱卷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兩科。
學科1:學科專長;科目二:教育基礎知識
學科專業知識的考試內容壹般包括兩大方面,即學習期間對應的學科專業知識基礎知識和學科對應的教學理論知識(教材、教法/教學技能)。其中,學科基礎知識占分值的80%以上,最為重要。以語文學科為例。壹般語文學科基礎知識筆試試卷的內容有80多分考察基礎語音、單詞、句子、課文閱讀、寫作等。另外,還剩下15分左右考察語文科的教學論知識。
教育基礎知識包括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建設與改革、素質教育等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