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湖南寧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我身上。我公公十幾年前在農村蓋房子,批地基,被逼著給兒子女兒買了200塊錢的養老保險。因為不買這個保險,就拿不到底子。好像是民政局主辦的。我還看到了綠色筆記本。但不知道是哪個單位承保的。上面說了,男的55歲以後,女的最多可以領取10年的養老金,60歲每月150元。期間死了就拿不到了。但是前天婆婆被告知保險無效。要求立即歸還合同。而且正好是通知後的第二天,妳必須帶著綠色的筆記本到村口,否則逾期不辦。十六年了。加上本金,好像是350元左右。但是錢還沒到。保單被拿走了。這顯然不符合保險法。妳聯系司法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