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民航行業特殊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的設立標準,負責民航行業特殊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的資格審查;
(三)協助組織制定和編寫民航行業特殊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的國家職業標準、鑒定規範、培訓教材和題庫建設;
(四)制定民航行業特殊工種職業技能鑒定考評員資格要求,負責考評員培訓大綱的制定、培訓和管理;
(5)負責民航行業高技能人才的評價工作;
(六)指導民航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站的工作;
(七)負責組織實施民航行業特殊工種高級技師的考核評價工作;
(八)開展民航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及相關問題的研究、咨詢服務和信息交流;
(9)參加民航行業職業技能鑒定競賽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