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資訊化咨詢 - 是否要為最終結算的調整和增加調整帳戶?

是否要為最終結算的調整和增加調整帳戶?

1.所得稅匯算清繳調整不需要調整明細科目(如業務招待費、累計折舊等),因為只是財務制度與稅法不壹致造成的。是按稅法規定增加的,所以不需要調整明細科目。

2.所得稅費用的增加,如果以前年度沒有提到,就是調整未分配利潤。條目如下所示:

A.先計提(根據計提和實際支付的差額)

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款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B.銀行扣款:

借: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C3。結轉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該分錄也是我們賬面計算的調整期初未分配利潤)。

借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d如果有盈余公積,需要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