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資訊化咨詢 - 國內投資者與國外公司簽訂的英文合同中,只有國內投資者的英文公司名稱,沒有中文名稱,而且是法人簽字,沒有公司公章。合同有效嗎?基於什麽?感謝

國內投資者與國外公司簽訂的英文合同中,只有國內投資者的英文公司名稱,沒有中文名稱,而且是法人簽字,沒有公司公章。合同有效嗎?基於什麽?感謝

首先,公司的名稱取決於合同的內容。如果合同本身是英文的,合同壹方的名稱本身就是英文的,當然沒問題。如果合同是中文的,但是可以確認合同主體是簽約公司,就沒有問題。

二是關於簽名。《合同法》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也就是說,法律並沒有要求簽字的同時必須加蓋公章,而且兩者必須齊全。而是要求當事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且必須有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