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辦公用品商店的經營範圍:辦公設備、橫幅、掛圖、海報、文具、藝術畫、工藝品、五金飾品、包裝材料、文具、辦公用品、通用機械設備、通訊設備。
3.服裝店經營範圍:服裝、童裝、中老年服裝、女裝、男裝、情侶裝、鞋帽、男女鞋、童鞋、皮鞋、布鞋、涼帽、針線帽、編織帽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