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寫戶口審批表時,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等。
2、當事人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等證件,到當地派出所領取表格。
3.如需征得遷入地村(居)委會同意,可提前咨詢派出所工作人員。
流程:
1.向移民所在地提交申請並獲得批準;
2.向現居住地提出遷出申請並獲得批準,出具戶籍證明;
3.持證明向當地公安局申請辦理移民,並出具《準遷證》;
4.憑《準遷證》回現居住地遷出,出具遷移證明;
5.持證件和身份證到當地派出所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