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委托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1993命名為“大學英語四、六級標準化考試設計組”)設計、組織、管理和實施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
考試機構: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由教育部指定。考委會由國內幾所重點大學的教授、專家組成,設顧問二人,主任委員壹人,副主任委員若幹人,專業委員會委員若幹人,顧問委員會委員若幹人。
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在學術上和組織上負責大學英語考試。部分考試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擔。審查委員會應當設立辦公室,作為常設辦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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