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確認中,經當地考試機構同意可以修改的報名信息有兩種:姓名中的錯別字,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個別錯號。未經招錄機關同意,不得變更其他報名信息。
申請人要更正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時,必須出示身份證。只有身份證號與註冊信息數據庫中的壹致,才可以更改。同樣,在姓名相同的情況下,如果信息數據庫中的身份證號碼與申請人出示的身份證號碼有出入,只有在號碼不涉及出生日期的情況下,才能進行變更。
因特殊原因確需變更考試地點的,報考人員應當關註變更後的考試地點報名確認網站發布的信息,了解辦理變更確認手續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報名確認後,報考人員不能更改考試地點。
申請人變更註冊信息的,應當填寫《註冊信息變更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