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資訊化咨詢 - 我父親給我留了壹套房子,我母親的哥哥姐姐剛剛給了我。現在房產證是我壹個人的。他們後悔了還能回去嗎?

我父親給我留了壹套房子,我母親的哥哥姐姐剛剛給了我。現在房產證是我壹個人的。他們後悔了還能回去嗎?

他們回不去了,這是事實。

我國法律規定,繼承遺產時可以聲明放棄,放棄有三種形式:

1,口頭放棄;

2.書面放棄;

3.公證放棄。

這三種棄權形式的效力依次遞增,也就是說公證棄權的效力最強。

現在,妳以最有效的方式轉讓了房產證,已經成為事實,具有法律效力。

現在妳媽媽和哥哥姐姐都後悔了,都想回去,這是法律不允許的。就算打官司也贏不了。

如果他們壹定要拿回來,只有兩種可能:

1,妳自願給他們;

2.妳父親活著的時候,妳對妳父親做了法律上不可原諒的事。

妳肯定不會有以上兩種行為,所以這個房子是妳的,妳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