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官(我不確定是不是hr)很不專業,工作職責裏有翻譯功能,但連交替傳譯和同聲傳譯都分不清。他還說公司雇同傳是六千塊錢(同傳開會有六千ok?讓不了解工作專業的人來面試是浪費時間。要求有美國留學經歷,工資不夠學生在美國待壹個月。誰來了又留不住?有什麽意義?總之要求很苛刻,待遇卻很壹般,面試官的態度也很混亂。既然不喜歡對方,就不要邀請別人面試。請在邀請別人面試時表現出最起碼的尊重。然後公司很偏向,地鐵和公交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開車還行,不開車就算了。作業Q中的用戶:匿名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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