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審計業務,包括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和出具審計報告。
1.審查企業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
2.驗證企業資本,出具驗資報告;
3.辦理企業合並、分立、清算事項中的審計業務,出具相關報告;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二)會計咨詢、會計服務,包括財務會計制度設計。
1.設計財務會計系統;
2.擔任會計顧問,提供會計、金融、稅務和其他經濟管理咨詢;
3.代理記賬;
4.代理納稅申報;
5.申請代理註冊,協助起草合同、協議、章程等經濟文件;
6.培訓會計人員;
7.審查企業前景的財務信息;
8.資產評估;
9.參與可行性研究;
10.其他會計咨詢和會計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