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辦好各種手續。買受人要求退房後15日內,開發商應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並負責辦理買受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上述手續或文件簽訂之前,開發商應代買方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的本息。
3.開發商返還房款時,應在買受人發出拒收通知後,開發商將全部房款返還給買受人,並完成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以上內容未能完成的,自買受人發出退房通知之日起第16天起至買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止,開發商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壹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