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招聘條件:
1.具有相應學習科目的教師資格證;
2、身心健康,具備崗位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有中國人民國籍,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教師的工作職責是:
1.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2、貫徹國家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合同,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3.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專業水平;
4.對學生進行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愛國主義和民族團結、法制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科學教育,組織和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