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定,每個科目每次預約有兩次考試機會,但壹次可以補考壹次。如果科目二再次不及格,需要在10天後再次預約,相當於科目二、科目三10的考試機會,預約次數有限。
根據公安部發布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在駕考有效期內,每位學員將有5次機會分別參加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
根據公安部發布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在駕駛技能證書有效期內重考科目二、科目三五次以上的,那麽之前的考試全部無效,要多交錢重考。科目壹和科目四都是理論性的,考試次數沒有限制,所以通過的概率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