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國籍,18周歲以上,碩士研究生40周歲以下(即2002年10月23日(含)至165438+23日)。對於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4 165438+10月23日(含)至2002年165438+10月23日(含)之間出生);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以及與崗位相適應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註意:
因犯罪受過各種刑事處罰、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現役軍人、被開除公職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應屆畢業生(31年7月以後畢業的研究生)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不得報考。錄用後不得報考有回避關系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