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裝修合同是合同的壹種,業主可以依據《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二條的規定,要求承包人承擔修理、重做、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如果承包商拒絕負責,業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攬人承擔修理、重作、減少報酬、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