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繼承過戶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
2.死者配偶是否已經死亡的證明;
3.被繼承人的房屋產權證;
4.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5、合法繼承根據證明材料(如遺囑等。);
6、如果有多個法定繼承人,各繼承人簽署的遺產分割證明;
7、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8.房管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繼承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市房地產管理局房產監理處辦證大廳辦理房屋變更登記。
第三,具體成本是:
1.報名費:80元/套;
2.手續費:6元/平方;
3.契稅: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按房屋價值的2%征收,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上按房屋價值的4%征收;
4.印花稅:5元/本;
5.文件檢索費:50元/本。
以上費用以房管部門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