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組織結構
成立南豐縣2022年教師選調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組長,分管教育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縣紀委、政府辦、教體局、人社局、財政局、司法局、編委辦相關負責同誌為成員。縣人社局設在領導小組辦公室,人社局主要負責同誌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評選的日常工作。同時,邀請縣人大代表和CPPCC委員對選調工作進行監督。
二、轉讓額度
1.20名小學教師被調到初中任教。具體科目及名額:語文3人(縣城2人,秦城中學1),數學4人(縣城3人,獅山中學1),英語3人(縣城2人,獅山中學1),信息技術1(縣城1)。
2.縣初級中學選派了30名教師。從鄉鎮中學選派30名教師到縣初中任教。具體科目及名額:語文6、數學6、英語5、物理2、化學2、政治2、音樂1、美術1、體育2、信息1、歷史1、生物1。具體崗位根據壹中、二中實際選調人數和教師學科需求設置。
3.50名教師選自縣小學。從鄉鎮小學選派50名教師到縣城小學任教。具體科目及名額:語文23、數學17、英語3、體育2、美術2、音樂2、信息技術1。具體崗位將根據實際選調人數和縣內小學間教師調配情況,針對仍需要教師的學校進行設置。
4.縣幼兒園有20名教師。從鄉鎮公辦幼兒園選派20名教師到縣公辦幼兒園任教。對仍需要教師的幼兒園,根據實際選調人數和縣內公辦幼兒園之間教師調配情況,設置具體崗位。
考試選調職位及報名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報考人數2人及以下的職位,報名比例為1:3;3-6人的職位,報名比例為1:2.5;7人及以上職位,報名比例為1: 2。報名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由教師轉崗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減少或取消轉崗名額。
三、選拔條件
(壹)從小學向初中調動教師的條件
1.調整對象。本縣小學在招教師,在本縣任教五年(2017年9月前任教)。
2.教育和資格。必須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必須具有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
3.工作表現。熱愛教育事業,師德良好,教學態度端正,工作認真負責。近五年師德及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
4.主體條件。選調人員申報的學科必須與本人教師資格證的學科壹致。
(二)縣初中教師選調條件
1.調整對象。本縣鄉鎮中學在編教師,在本縣任教五年(2065438+2007年9月前任教)。
2.教育和資格。必須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必須具有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
3.工作表現。熱愛教育事業,師德良好,教學態度端正,工作認真負責。近五年師德及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
4.主體條件。轉崗人員申報的學科必須與本人教師資格證或職稱資格證(在聘用有效期內)或轉崗培訓證的學科壹致。
(三)縣小學教師調動條件
1.調整對象。本縣鄉鎮小學在編教師,在本縣任教五年(2065438+2007年9月前任教)。
2.教育和資格。必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必須具有小學以上教師資格證。
3.工作表現。熱愛教育事業,師德良好,教學態度端正,工作認真負責。近五年師德及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
4.主體條件。調入人員申報的學科必須與本人教師資格證或職稱資格證(在聘用有效期內)或轉崗培訓證上的學科壹致。
縣幼兒園教師調動的條件
1.調整對象。本縣鄉鎮幼兒園(或小學)正在招聘教師,在本縣任教滿五年(2017年9月前任教)。
2.教育和資格。必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必須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3.工作表現。熱愛教育事業,師德良好,教學態度端正,工作認真負責。近五年師德及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
(五)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符合調優條件。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行政處罰,或者正在接受黨紀政紀調查,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機關調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2)最近五年內(17年9月至今)停薪留職或擅自離職者。
(三)有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的。
四、選擇和調整的程序和方法
(1)開放註冊
1.教師報名時只能申報壹個類別和科目,且符合選調類別的基本條件,不能交叉申報。
2.報名時間:2022年7月25日-7月26日。
(上午8: 30-12: 00,下午6:30-17:30)
3.報名地點:縣人社局會議室(縣政府壹樓)
4.聯系人:謝老師0794-3226133
5.報名材料:報名時需攜帶個人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轉崗培訓證)、所在學校出具的同意報名證明、停薪留職或擅自離崗證明、綜合加分證明、教齡證明、壹寸免冠照片2張。本人填寫報名資格考試報名表,填報所選崗位。
(二)資格審查
教師轉崗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轉崗對象進行資格審查,報教師轉崗領導小組研究,確定轉崗人數和對象,發放準考證,憑準考證參加考試。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任何人如被發現不符合計劃條件或有欺詐行為,將被取消轉讓資格。
(三)考試
教師通過筆試方式選調,由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1.筆試時間:2022年8月6日(星期六)。
2.筆試地點:南豐二中。
3.考試內容及評分:選考科目將參加申報科目的文化考試。考試總分100。中小學考試內容為:相應學科專業知識(占筆試總成績的70%)、教材與方法(占筆試總成績的15%)、教育學與教育心理學(占筆試總成績的15%)。幼兒園考試的內容是:幼兒教育綜合基礎知識。
(4)綜合加分
鄉鎮學校教師選調縣城學校,按以下分值進行綜合加分。小學轉初中教師不享受綜合加分政策。
(1)夫妻雙方均在本縣鄉鎮從事教育工作,均在職。其中壹人申請調離的,加3分;雙方同時申請參加評選的,其中壹方自行約定給予3分;壹方借讀或交流到縣城的,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2)教學年限每學年加0.2分。
(3)在最邊遠邊遠學校任教累計滿10年及以上,且2021-2022全學年仍在最邊遠學校任教的,加2分;在最邊遠邊遠地區學校累計任教10年及以上,且2021-2022全學年仍在邊遠地區學校任教的,加1分。最邊遠偏遠學校的認定依據是《南豐縣艱苦邊遠地區中小學教師特殊津貼管理辦法》中認定的學校。
以上綜合加分由調入對象相關學校出具證明,在調入對象報名時提交,最終由教師調入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未計入加分的不予計分。所選對象的綜合加分直接計入考試總成績。
五、確定進入陵墓的候選人
選考科目最終成績為筆試和綜合加分之和(保留小數點後壹位)。根據最終成績和選考科目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人選名單。如最後壹名進入者總分並列,則按筆試成績進行比較,筆試成績最高者進入入學考試。如果有牽線搭橋,根據教育教學經驗,教育教學經驗高的老人進場。學歷、教學經歷不變的,優先考慮鄉校班子成員(含村校長)。因自願放棄或違紀等原因空出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時,筆試成績的及格線設定為60分。考生筆試成績未達到60分的,不能進入測試。
經確認的崗位人選名單在南豐縣人民政府網站和縣教體局微信公眾號進行了公示。無異議的,經教師轉崗領導小組研究後,報縣政府批準。
六、崗位選擇和調動
經縣政府批準遴選的教師實行公開遴選,按照設定的學校崗位進行崗位遴選,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崗位遴選。不服從選崗安排的,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轉崗考試。
縣教體局、人社局、財政局、編辦根據縣政府批復辦理相關轉戶手續。教師調離後,不再參與原學校的職稱申報、評聘工作。
七。其他人
報名和考試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南豐縣防疫指揮部的相關要求執行。請提前做好準備。
本公告在南豐縣人民政府網、縣教體局微信官方賬號進行公示,由教師轉崗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次考試,縣人社局、縣教體局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也不組織編寫出版任何考試用書。
1.南豐縣2022年暑期選派疫情防控教師通知。docx
2.南豐縣2022年夏季教師選拔健康考試。docx
2022年南豐縣教師曲調選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