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強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優化林業資源配置,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強化全省荒漠化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責任。
(三)加強對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的組織指導,依法維護農民在林業經營中的合法權益。(壹)負責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擬訂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起草有關法規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全省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物資源、濕地和沙漠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價,統壹發布相關信息。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相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植樹造林工作。制定全省造林指導計劃,參與制定省有關標準和規定並監督實施,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樹種草等防止水土流失的生物措施,指導和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工作。承擔省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承擔森林資源保護和開發的監督管理責任。組織監督全省森林采伐限額的實施,監督檢查林權證的采伐和運輸,組織指導林地和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制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省人民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占用林地初審工作。管理省級林區國有森林資源,承擔其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批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和基層林業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四)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濕地保護工作。擬定全省濕地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濕地保護標準和有關規定,擬定配套政策措施,監督實施和監管,監督濕地合理利用。組織和協調有關國際濕地公約的實施。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防沙治沙工作。組織制定全省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保護區建設規劃,貫徹執行國家防沙治沙標準和有關規定,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監督沙化土地合理利用;組織和指導建設項目對土地荒漠化影響的審計;組織指導沙塵暴災害的預測和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和協調有關國際荒漠化公約的實施。
(六)組織和指導全省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制定和調整全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名錄,經批準後公布;依法組織和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與開發、疫情監測等工作;組織和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和預報工作;監督管理全省陸生野生動植物的獵捕、采集、馴養繁殖、培育、經營和利用,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承擔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
(七)負責全省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區劃和規劃原則指導下,依法指導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和植物新品種保護,組織協調履行相關國際公約。按照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
(八)在林業管理中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責任。擬定集體林權制度、省級國有林區、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和監督實施;制定發展農村林業的政策措施,維護農民在林業經營中的合法權益;指導和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爭議調解和林地承包糾紛仲裁。依法負責退耕還林。
(九)監督檢查各行業開發利用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的情況。貫徹國家關於林業資源優化配置的政策和有關規定,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省幹果經濟林、花卉等林產品結構調整,對全省林業生產企業實施行業指導,規範全省林業生產行為;指導山區綜合開發。
(十)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承擔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督職責,指導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查處全省重大林業違法案件。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預防和檢疫工作。
(十壹)擬定全省林業經濟調整和林業投資政策;組織和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省級財政部門預算;監督和管理林業資金;管理省級林業國有資產;負責國家和省級林業項目審核、投資計劃管理,對相關林業項目實施監督和驗收;組織編制全省年度林業生產和投融資計劃。
(十二)組織和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導全省林業隊伍建設。
(十三)承辦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根據上述職責,省林業廳內設機構10,黨委、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1)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議、信訪、監察、保密、檔案、保密等辦公室和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全省林業信息化建設和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全省林業系統應急體系建設。負責辦公室的後勤管理。
(2)人事教育司。
承辦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管理工作;擬定全省林業人才培訓教育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指導林業隊伍建設的相關工作。
(3)政策法規宣傳司。
提出全省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造林綠化的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全省相關林業法規。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監督,協調行政執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本機關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承辦林業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法律事務;負責全省林業宣傳報道工作;指導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的相關工作;負責全省民營林業政策研究和試點示範項目管理。
(4)發展規劃與資金管理辦公室。
擬定全省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擬定全省林業經濟調整和林業投資政策;組織和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負責國家和省級林業項目審核、投資計劃管理,對相關林業項目實施監督和驗收;組織編制全省年度林業生產和投融資計劃;準備部門預算;指導全省林業金融系統,管理和監督全省林業投資;負責林業系統統計和部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5)造林綠化管理處。
組織培育全省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指導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指導和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和部門綠化工作。承擔全省平原林業、森林經營、封山育林和林業碳匯工作。組織全省種苗、造林、育林質量管理。負責防沙治沙應急工作。
(6)森林資源管理辦公室(木材行業管理辦公室)。
組織全省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評價;制定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編制全省林木采伐限額;承擔全省林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林權爭議調解;監督征占用林地和林地開發利用,依法承擔省人民政府批準征占用林地的初審工作;負責森林植被恢復費的征收、分配和使用;管理和監督全省森林資源,承擔其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森林經營方案和縣級森林經營方案的審批;負責林木采伐許可證、木材運輸許可證和木材加工許可證的發放和管理;負責重大生態災害的應急工作。
(7)野生動物保護和自然保護區管理處。
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搶救、繁殖及其棲息地的恢復和發展;監督管理本省陸生野生動植物的獵捕或者采集、馴養繁殖或者培育、經營、利用及其特殊標識和疫情監測;提出調整全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植物名錄的建議;承擔全省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的相關管理工作;承擔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其實施的相關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物的進出口;承擔與《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有關的工作。
(8)科技司。
組織制定全省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林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和指導林業科技創新體系和林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承擔林業標準化、林業技術監督和林產品質量監督工作;承擔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的相關工作;管理和監督林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
(9)對外合作辦公室。
承辦林業引進外資和先進科技的有關工作;開展林業對外合作與交流;承辦林業對外經濟合作項目的管理;承辦涉港澳臺林業事務。
(十)產業發展司(農村林業改革發展司)。
擬定林業產業化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指導全省林業產業結構調整。負責對全省各種經濟成分的林業生產企業實施行業指導,規範全省林業生產企業行為。組織和指導農村林業的改革和發展;指導和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實施。組織制定農村林業發展和維護農民林業經營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流轉和林權管理;指導和監督林權爭議調解和林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退休人員辦公室負責機關和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指導直屬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執行金辦發〔2005〕17號文件(3名行政工作人員已移交省紀委統壹管理)。
山西省綠化局:負責我省退耕還林、京津風沙源治理、三北防護林和太行山綠化等國家林業重點工程和省重點造林項目的規劃、設計、組織、實施、技術指導和檢查驗收;承擔全省防沙治沙和退耕還林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全省飛播造林、封山育林、薪炭林和飼料林建設的相關工作;負責全省基層林業站建設的技術指導。
山西省國有林管理局:9個省林業局業務管理;承擔全省國有森林資源的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全省天然林保護工程的組織、實施和管理;負責指導市縣國有林場的發展規劃、業務和技術;指導全省國有林場多種經營項目和產業結構調整。
山西省林業種苗站:負責全省林木種子管理的具體工作;承擔主要林木品種審定的相關工作;受委托承擔林木種子質量管理;承擔全省國有苗圃設立和變更的審核和業務指導。
山西省林業調查規劃院:組織全省各類森林資源調查;參與制定全省中長期林業發展規劃和大型林業生態建設項目規劃;負責全省森林資源、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等林業生態環境和重點林業工程的監測;收集、處理和上報全省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的數據和動態信息。
山西省林業科學研究院:在全省開展生態林業研究和林業應用技術研究;承擔國家和省下達的生態林業基礎科學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任務。
山西省林業技術推廣站:參與省級林業技術推廣計劃的制定和實施;負責新技術、新成果的試驗、示範和推廣,承擔林業重點技術示範和推廣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全省林業技術推廣基礎設施,協助組織全省林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開展林業技術推廣培訓,提供相關技術咨詢服務。
山西林業職業技術學院:創建於1952,位於太原市勝利橋東汾河畔,西臨汾河公園,北靠森林公園,占地224畝。是山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專科層次公辦高職院校。學院是山西省文明單位,作為山西省招生就業先進集體多次獲獎。學院團委是全國“五四紅旗團委”。2007年,學院在教育部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中被評為優秀。
山西省林業幹部學校
山西省林業技工學校
山西省世界銀行貸款林業項目辦公室
山西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驗局:負責全省林業植物檢疫的相關工作;負責森林病蟲害防治的具體組織工作;負責林業有害生物的調查、監測和預警;協助編制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規劃和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森林病蟲害防治的科學研究、技術指導、推廣應用。
山西省林業產業管理中心
山西省自然保護區管理處
山西省森林防火預警監控中心
山西林業大廈
山西省森林公園管理中心
山西龍城森林公園
山西省林業生態實驗基地
山西省林業資金管理檢查中心
山西省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
山西省林產銷售公司
山西省森海實業總公司
國有資產管理中心
山西實驗苗圃
山西林業雜誌社
山西省林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承擔全省林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技術工作;承擔全省林業工程監理和施工資質的具體工作;參與全省林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事故的調查;參與工程竣工驗收;參與全省優質林業建設項目的評審。
山西省華業管理辦公室
陜西省林業尹稚郭城試驗示範中心
山西省苗木容器研究中心山西省楊樹豐產林實驗局
山西省管涔山國有林管理局
山西省五臺山國有森林管理局
山西省黑茶山國有林管理局
山西省關帝山國有林管理局
山西省太行山國家林業局
山西省太嶽山國有林管理局
山西省呂梁山國有林管理局
李永林,中條山國有林業局局長。
副主任霍傳業
常光明,副主任
紀檢組組長謝普
任建中,副主任
首席規劃師裏昂
總工程師劉虎山
森林公安局局長李耕
姚文達副巡視員
副巡官溫普德
副巡視員殷福建
太原師範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入學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太原師範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第壹章?壹般規則
為保證太原師範學院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教育部有關規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