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建立規範的員工招聘和聘用管理系統。
2.範圍:適用於公司各類人員的招聘和錄用。
3.職責:本系統由公司辦公室和部門負責人負責。
4.內容
4.1招聘與就業
4.1.1公司對員工實行聘用制。基本方針是根據年度人力資源規劃、人員動態和人工成本控制目標,保證選人用人質量,為公司選拔符合條件的優秀人才,滿足業務發展要求。
4.1.2分配權限
4.1.2.1部門定額由部門負責人批準。
4.1.2.2追加部門定額和公司定額由總經理(董事長)批準。
4.1.2.3額外的公司配額應由董事長批準。
4.1.3選人用人過程遵循公正、公平、平等競爭和親屬回避四項原則。
4.1.4公司招聘員工時,用人部門提出人員需求計劃,根據總經理批準的《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申請招聘,公司辦公室根據要求(招聘人數和招聘標準;、招聘預算、招聘渠道等。),並辦理內部招聘、調配或外部招聘手續。
4.1.5招聘流程
提出招聘需求→總經理審核→擬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選人用人→評估招聘工作。
4.1.6招聘組織形式
4.1.6.1公司辦公室根據審批意見,與用人部門協商後組織實施。
4.1.6.2外部招聘的組織以公司辦公室為主,其他部門配合。必要時,公司高層領導和相關部門將參加。
4.1.7招聘表
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原則上采取“先內後外”的順序,同時根據人才需求分析、招聘成本等因素綜合考慮。
4.1.8內部招聘
4.1.8.1內部招聘的主要來源是升職和輪崗。主要方法有推薦法(公司員工個人推薦)和公告法(讓所有員工了解職位空缺並通過競爭選拔等。).
4.1.8.2公司辦公室根據所需招聘崗位的描述公告每壹位正式員工。
4.1.8.3正式員工在征得直接上級同意後,有資格向辦公室提出申請。
4.1.8.4公司辦公室組織內部招聘評審,對應聘人員進行內部評審。壹般崗位和壹般管理崗位的審核結果由職能部門審核,總經理批準,報辦公室後生效。總監級及以上經理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
4.1.8.5審核通過的員工應在壹周內交接工作,到公司辦公室辦理交接手續,並在規定時間內到新部門報到。
4.1.9外部招聘
4.1.9.1對外報名截止後,根據招聘崗位要求,辦公室會同各部門進行初選。審核求職者的簡歷和求職申請表,根據收集到的求職者信息建立外部人才庫。
4.1.9.2應聘人員向辦公室提供應聘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辦公室與用人部門共同確定擬聘用人選及招聘考核辦法,辦公室安排組織招聘面試考核。
4.1.9.3參加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填寫《應聘崗位申請表》,並按表格中規定的程序完成面試考核。辦公室保留調查和核實考官工作經歷和個人背景的權利。
4.1.9.4面試考核過程根據需要分為三個部分。第壹部分是由辦公室進行初試(完成對考生的智力、品德、綜合素質的初試和測評);第二部分,用人部門面試(完成職業資格考試);第三部分,辦公室將安排復試,完成候選人資格審核。對於重要崗位的招聘,應由總經理(董事長)進行最後的面試考核。評估包括以下項目:
壹、外貌、修養、談吐;
二。求職動機和工作期望;
ⅲ責任感和合作精神;
ⅳ專業知識和技能;
ⅴ相關工作經驗;
ⅵ必要時增加筆試或素質測評。
4.1.9.5辦公室組織具體的初審工作,並在& gt在意見欄填寫考官的面試意見。用人部門代表在& gt在意見欄填寫用人部門的意見。
4.1.9.6面試時必須明確的事項:薪酬福利、錄用條件及崗位要求、特殊崗位要求、報名日期等。
4.1.10就業許可
辦公室將“擬聘”人選報職位負責人和總經理(董事長)。
4.1.10.1財務人員和主管級及以上人員由總經理(董事長)批準。
4.1.10.2基層人員由用人部門負責人審核,總經理批準。
4.1.65438+
4.1.65438+特殊崗位人員應提供職稱證書、資格證書、英語等級證書、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社保關系相關證明、近期定點醫院健康證明。以上資料需提供但不全者,不予辦理入職手續,因特殊原因需延期提交者,報公司領導批準,入職後在規定期限內補充資料,否則不予留用或辭退。
4.1.11個人資料如有變更或補充,請及時通知辦公室,以確保與您相關的權益:
★家庭住址和電話;
★婚姻狀況;
★.生孩子;
★.事故或緊急情況下的聯系人;
★.培訓或進修畢業。
4.1.12公司保留對新員工提供的個人資料進行審核的權利。如有虛假,勞動合同立即無效。並賠償公司招聘該員工的所有費用。
4.1.13接到錄用通知後,應按規定日期到公司辦公室報到。如果因故不能如期進行,應與相關人員取得聯系,重新確定報到日期。應聘人員發出錄用通知後未正常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延期。註冊程序包括:
★辦理登記手續,領取辦公用品、員工手冊或資料等。
★簽訂勞動合同;
★入職培訓。
4.1.14新員工將進行系統的入職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法律法規、公司制定的相關文件、職業道德、安全、環保、職業禮儀、專業知識、實踐技能等。
4.1.15培訓時間及培訓負責人:
4.1.15.1公司簡介、法律法規、公司制定的相關文件、安全、職業禮儀等知識培訓由辦公室實施;
4.1.15.2見部門負責人,接受工作安排。
4.1.15.3專業知識和實踐技能原則上培訓兩到三個月,由用人部門進行培訓。
4.1.15.4新員工入職前必須經過培訓。
4.2拒絕雇用的條件
公司在招聘員工時,不會因為國籍、種族、性別、年齡、婚姻狀況、宗教信仰、推薦人而給予不同的考慮,所有員工壹律平等。公司采取公開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以智、德、才、態作為選聘員工的主要標準。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且在公司表現突出的合適員工,將優先選拔晉升,再考慮向社會公開招聘。
4.2.1被剝奪公民身份且未恢復;
4.2.2曾在其他公司工作且未辦理離職手續者;
4.2.3犯有刑事案件並已被定罪者;
4.2.4被通緝人已立案且未被撤銷;
4.2.5參加非法組織者;
4.2.6服用國家規定禁止服用的藥物者;
4.2.7身體有缺陷或健康狀況不佳,不能勝任所應聘工作的;
4 . 2 . 8 16歲以下的人;
4.2.9被創鴻城公司辭退者;
4.2.10部門私招人員;
4.2.11相關證件不全或有欺詐行為。
4.3兼職就業
非全日制用工按上述招聘、聘用程序辦理。
4.4實習生
4.3.1實習生以實習期滿後加入我公司為原則錄用。
4.3.2實習生的人事權限和錄用審批與新員工相同。
4.3.3實習生應履行工作人員的職責(返校做畢業論文或參加考試除外)。
4.3.4如果實習期期滿後繼續留在我公司,將在與試用期相同的基礎上進行考核,然後由總經理(董事長)決定是否繼續留在我公司。
4.5公司辦公室以外的任何部門不得隨意招聘員工。
4.6對於由公司員工推薦和介紹的求職者,招聘流程相同。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5補充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