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區級機關、單位補充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浙人發〔2008〕170號)和省委組織部的通知等有關規定,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於印發浙江省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浙江人社)的通知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的通知精神,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衢州市2011年公務員考試錄用實施方案》的通知(衢市人勞公〔2010〕305號)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衢州唐珂2011年公務員考試錄用實施方案。 現將2011柯城區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計劃
根據區級機關各單位申報並經批準的招錄公務員需求計劃,柯城區2011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37名。其中,區法院7個(含法官候選人2個),區檢察院5個(含檢察官候選人3個),區司法局4個,區林業局1森林警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20個。其中,法官、檢察官候選人由市統壹設置崗位、組織招聘。
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等請見附件。,或登入以下網站查詢,電話:2010 12 31:
浙江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
科誠人事勞動保障網(浙江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
報名者在網上註冊個人信息後,選擇報名某個職位,逾期不接受報名和註冊。
在此期間,招錄機關不進行初審,報考人員可以進行崗位變更。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將分別於2011、1、1、1、11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布成績。
(二)資格預審
時間:2011年1月1日0: 00-1月65438+6月6日24: 00。
招錄機關將對報考人員最終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不合格者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申請人開放。
(3)再次查詢註冊。
時間:2011年10月1:00 10月20日17: 00-17: 00。
報名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者可重新報名並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自重新報名之日起2日內完成,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11年1年21日12小時。
(4)付款確認
時間:10月23日20119:00-10月27日17: 00。
資格初審通過者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確認,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確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中國工商銀行持有的所有銀行卡,以及加入銀聯的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中國光大銀行、深圳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和興業銀行的銀行卡,都可以通過網銀或支付寶支付。
(5)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113月5日9:00-3月13日24: 00。
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
筆試全省統壹,每科滿分100。
申請森林警察職位的人需要參加心理評估。考核成績不折算成分數,不計入筆試成績。只會評判他們是否符合標準。不達標者不能參加面試。
全省各級招錄公務員的筆試時間和科目為:
2011 3月13日上午:9: 00-11: 30“神輪”
下午:13: 30-15: 3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卷)
16:10—17:00心理測評(僅適用於報考森林公安崗位的人員)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在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範圍以《浙江省2011年度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下載。
五、筆試總成績劃定合格分數線。
筆試結束後,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統壹劃定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
六、確定體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招聘機關根據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按照1: 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入圍上線的按實際入圍上線人數進行面試。
報考森林公安、法院、檢察院崗位的,按照1: 5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放棄或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不予遞補。招錄機關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 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 3的比例按實際入圍體能測評合格人員確定面試對象。參加體能測評和面試的人員將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中公布。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能測評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機關實施。
七、現場資格審查
面試前,由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機關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2011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應提供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處出具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國家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本(或印有本人戶籍信息的戶口本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工作者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印有本人戶籍信息的戶口本頁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書(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境外學生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明;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區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已通過服務期滿考核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參加2010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的《2010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書》。
證件(證書)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證書)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面試。
面試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確認不參加面試的,由招錄機關在職位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中報考森林公安、法院、檢察院職位的,在職位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遞補, 且未入圍面試的不予遞補,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布。
資格復審和替補人員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面試
面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面試滿分100,合格分數線60。面試不合格者不能納入體檢和考察。
九、體檢
面試結束後,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合並計算總成績。總分相等的,以筆試總成績最高者為第壹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面試成績÷2。
根據招聘崗位計劃人數,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 2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入圍招聘崗位人數不足1: 2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名單由招錄機關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中公布。
報考人員的體檢(報考森林公安、法院、檢察院法警崗位的人員除外)按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工〔2005〕68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報考森林公安、法院、檢察院法警崗位的,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發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0]82號)執行;
根據相關規定,各招聘崗位體檢時不查乙肝表面抗原。
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X.調查
體檢合格者,按計劃招聘職位數1: 1的比例確定(總成績相等的,以筆試成績高者為先)。考察依據《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進行;報考森林警察職位人員的考察,按照《浙江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察政審實施細則(試行)》(浙公通字〔2008〕60號)執行。
考察結果只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報考人員考察結論為不適宜錄用為公務員的,在考察階段放棄錄用資格的,或者已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並已報到的,可以在符合條件的醫務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並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中公布。
XI。宣傳和就業
體檢和考察結束後,招錄機關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示7天。對擬聘用的服務型基層項目人員招聘崗位,由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在擬聘用人員所在鄉鎮(街道)、村(社區)公示7天。公示期滿後,經核實無問題或存在不影響錄用問題的,按錄用審批權限辦理錄用手續,並發放《公務員錄用通知書》。反映影響就業問題,找到證據的,不予錄用;如果壹時反映的問題難以核實,將暫緩聘用,待查明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被錄用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201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書辦理就業手續。如不能在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則取消其聘用資格。發生上述取消聘用資格情形的,不再遞補。
十二。有關註意事項
(1)關於報考政策和技術的問題,可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
(2)截止2011 1 4戶籍仍在遷移過程中的人員,不得報考(碩士及以上學歷不限)。請在註冊時確認您的結算,並如實填寫。
(三)資格復審前,中小學教師應向所在學校書面報告;取得公務員錄用通知書後,在2011暑假期間辦理錄用手續。如未按要求向學校書面報告,將與學校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再按規定時間辦理聘用手續。
(4)報考人員須在2011、65438+10月4日-65438+10月10期間進行報名和註冊。未經註冊的註冊無效。進行資格預審時,以報考人員最終選定的職位為準。
(5)申請人不能同時用新老身份證號報名;報名和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相同。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丟失,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六)申請人在初審和復審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以取得考試資格的,壹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和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者惡意報名的,取消報名資格,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
(七)貧困家庭報考人員請於2011-88396652、8700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柯城區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貧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八)繳費確認人數少於招聘計劃人數3倍的崗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如取消招聘計劃,報考計劃者可在規定時間內變更報名。減少或取消招錄計劃將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中公布。
(九)調整體檢標準。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印發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及相關文件規定,人民警察采用新的體檢標準,取消了對身高、體重的限制。《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
(十)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09〕126號)執行。
(十壹)報考人員對浙江人事網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區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反映。
(十二)全省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公務員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刊物,上網卡等。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和專門培訓機構名義舉辦的與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本次考試無關的考試。
(十三)招考公告規定的體檢、考察、違紀處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人事網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招考政策”或“政策問答”欄目查詢。2011柯城區公務員招考政策電話:0570-3024357、3042069。
鐘* * *衢州市柯城區委組織部衢州市柯城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