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原則
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辦法》(廣東省政府令第2004號)的要求,139),招聘工作堅持公開招聘、平等競爭、綜合考核、擇優錄用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和社會工作者均可報考。
三。招聘職位和資格
(1)基本條件
1.擁有中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術條件;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3 .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規定。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5.社會人員報考人員自身條件必須符合人員調動手續的要求。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6.年齡和時間的計算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比如“35歲以下”應該出生在5月1985 1之後,其他年齡和時間的計算以此類推)。
7.2021應屆畢業生須在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
8.本公告及其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之前”、“之後”均包括本級基數。
(二)招聘崗位的名稱、人數和具體資格條件。
詳見惠州市教育局2021直屬公辦中學招聘教師、教練員公告(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待遇
(1)招聘程序:
網上系統報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發放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通知(含初審通過人員名單)→現場審查申請材料、查驗證件原件、發放準考證→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公布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及查分→面試(含試教和綜合能力測試)→公布總成績→體檢→考察→
(2)待遇:公益性事業單位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相關福利待遇規定。經批準聘用的教師和教練員,試用期為壹年。試用期滿後,考核合格者繼續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含調動)。
(3)因學校工作人員崗位設置和聘用等原因,新招聘的教師、教練員,如申請到學校工作,可重新聘用。
五、報名、資格審查和發放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考試通知書。
(1)網上系統註冊
1.報名時間:5月4日00:00-5月8日24:00,2021。
2.註冊方式:
(1)采用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2)報名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即5月8日24:00前)登錄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網址:/)的“惠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中學教師和教練員網上報名系統2021”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必須認真準確填寫網上報名材料(報名資格初審以網上報名材料為準)。提交確認後,系統會給申請人壹個“報名序號”,請記住自己的“報名序號”,並在網上打印“惠州市教育局2021直屬公辦中學教師教練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二)資格預審
根據申請人網上報名信息,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初步審查。
(三)發出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通知(包括初審合格人員名單)
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通知將在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發布,通知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同時通知通過初審的人員名單、現場核查等相關事項。
(四)現場審查材料,查驗原件,發放《準考證》。
1.資格初審合格的報考者,嚴格按照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壹般考試結束後交回)及復印件(待保存)到指定地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進行現場查驗,查驗合格後當場領取準考證(證件上註明時間、地點、考試須知等內容)。凡有弄虛作假材料、證件不規範者,不得參加招聘考試;逾期未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2.所有申請人都需要提交以下信息:
(1)2021惠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中學教師教練員註冊資格審查表。報考人員須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即5月8日24:00前)登錄惠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中學教師和教練員網上報名系統2021進行確認和打印。我會用筆或者自己簽名。未在規定報名時間內打印《惠州市教育局2021直屬公辦中學教師、教練員報名資格審查表》的,視為自動放棄。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簽字(需原件,1份)。
(3)兩張同底壹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照片背面寫姓名、工作崗位、工作代碼,壹張貼報名表,壹張貼考官(貼準考證)。
(4)提交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報到證(2021尚未畢業的畢業生須提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學生證)、獲獎證書(報名資格審查表填寫的所有獎項均需提供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其他要求:
①港澳臺留學回國人員還應提交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根據《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從事支教、支農、支醫、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07〕141號)和《廣東省選派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實施意見》(粵組發〔2008〕50號)的有關規定, 高校畢業生人數2065438符合相關條件的報考人員,還需在核實時提交省級有關部門出具的廣東省“三支壹扶”證明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在農村工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便審核加分資格。 逾期不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在審核提交申請材料時,請告知審核人本人類別的人員。
③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惠州軍分區關於批轉市民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惠州軍分區政治部的通知》(惠府〔2015〕102號)鼓勵具有教師、衛生等國家規定的專業技術資格的隨軍家屬參加我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在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中給予原成績5分的優惠。”本辦法所稱隨軍家屬,是指經軍分區(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準,遷入駐地行政區域的現役軍人配偶。“符合相關條件的申請人,還需在核實時提交市退伍軍人局雙擁辦出具的符合惠府[2065 438+05]102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隨軍家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以便審核加分資格。逾期不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在審核提交申請材料時,請告知審核人本人類別的人員。
(4)本市在職教師、教練員還需提交所在學校同意報考的證明和所在學校教育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以上兩項證明須提交原件)。
⑤本市民辦學校在職教師、教練員和公辦學校臨時教師、教練員需提交所在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需原件)。
3.報考教師崗位需提交《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其中,2021師範類大學畢業生或2021教育類研究生畢業生暫時無法提供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交現就讀院校為師範生或教育類研究生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註: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不是教師資格證,不能視為取得了教師資格證;(2)根據有關人事政策,本次招聘入圍人選須取得教師資格證後方可辦理招聘手續。
4.教師崗位年齡放寬至40周歲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交相應學科的《高級中學教師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報考足球教練職位需提交足球蔻馳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申請足球教練崗位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壹:
(1)本科(或研究生)學習期間,足球專業(專項)的申請人應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足球成績證明或專項證明(應提交原件);
(2)國家二級運動員(足球項目)及以上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不及物動詞考試過程及相關安排
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關註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發布的通知。
考試包括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面試(含試教和綜合能力測試)等環節。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特殊教育、職業教育等10個教師崗位采用“筆試”、“試教”、“綜合能力測試”等方式進行測試;足球教練員采取專業技能測試、試教和綜合能力測試。
《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試教》、《綜合能力測試》均設置最低60分(滿分為100分)。“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由“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試教”和“綜合能力測試”的成績按4:4:2的比例折算,即總成績=[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 40%]+(“試教”×)
(壹)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
1.考試內容和形式:
(1)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等8個教師崗位的“筆試”,主要考察所報考科目的中學文化知識,采用閉卷形式進行。
(2)惠州市特殊學校特殊教育、職業教育等2個教師崗位的“筆試”,主要考察報考科目的專業文化知識,采取閉卷形式進行。
(3)足球教練崗位“專業技能測試”主要考察所報考崗位的專業技能水平。
2.公布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後的次日24:00前,在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所有考生的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
3.核對時間:報考人員如對本人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有疑問,可在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填寫《考生核對登記表》並送到指定地點進行核對。每個申請人只能申請評分壹次。截止日期後將不再接受檢查站。
(2)面試(包括試教和綜合能力測試)
1.發布面試通知:成績核對後,根據考生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按照該學科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實際合格人數),在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進入面試(含試教和綜合能力測試)的考生名單並通知。
2.考試內容和形式:
(1)試教:
①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足球等9門課教師和教練的“試教”,主要考察應用學科中中學文化知識的傳授能力,以講課的形式進行。
(2)惠州市特殊學校特殊教育、職業教育等兩個教師崗位的“試教”,主要考察所報考學科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傳授能力,以講座的形式進行。
(2)綜合能力測試:主要考察教育教學方面的知識和能力,通過提問的方式進行。
3.考試時間註意事項:試教前考生準備時間為30分鐘,試教時間為15分鐘。試教結束後立即進入綜合能力測試,測試時間為5分鐘。
4.面試(包括試教和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的確認:面試(包括試教和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將在本次面試(包括試教和綜合能力測試)期間在“等候室”向考生公布,考生在面試報告單上簽字確認。申請人早退或拒絕簽字的,由考場主要負責人和監考人員在報告單上註明情況並簽字,視為送達。
(三)公布總成績和入圍醫務人員名單。
1.發布時間和內容:面試(含試教和綜合能力測試)結束後第二天24:00前,在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發布報考人員總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並通知相關事宜。
2.關於確定體檢人選的說明: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含試教和綜合能力測試,下同)成績高者為體檢人選;面試成績相同的,以試教成績最高者為體檢人選。
七、體檢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學科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由我局負責組織體檢人員按要求到規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八。調查
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我局負責組織考察合格人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資格條件的真實性等。考察時,申請人應提供其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和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信用信息。
依次是九個。
如因自願放棄、體檢不合格、檢驗不合格等原因導致相關崗位出現空缺。入圍體檢人員中,其他考生按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筆試(或專業技能測試)、試教、綜合能力測試各方面成績必須在60分以上】。
X.公示擬聘用人員
經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後,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分別在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XI。辦理就業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並報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後,為擬聘用人員辦理相關編制、調動(登記)和聘用手續。
十二。聯系信息
(1)聯系部門:廣東省惠州市教育局人事處
聯系人:戴老師。
聯系電話:0752-2020988,0752-2260716,13502258387,
13502261153。
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麥迪路2號。
郵政編碼:516007。
惠州市教育局門戶網站:/。
(2)監督電話號碼
1.惠州市教育局紀委:0752-2691522。
2.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管理處:0752-2890757。
惠州市教育局
2021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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