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醫學會圍產學分會制定的指南,建議無妊娠並發癥者在孕10周進行首次產檢,並登記信息。之後她們需要在孕期進行七次標準化產檢,分別是16、18 ~ 20、28、34、36、38、41周。過去從未生育過的也應分別在25周、31周、40周增加1次,* * *計10次。低危孕婦的產前檢查次數在整個孕期為7-8次,而高危孕婦的產前檢查次數在不斷增加,具體情況根據病情不同變化很大。
檢查內容
1.詳細詢問病史
內容包括年齡、胎次、職業、月經史、了解月經初潮年齡和月經周期。如果是經產婦,要了解既往分娩情況,是否有難產、死產史,分娩方式,末次分娩或流產日期,新生兒情況,既往病史中是否有高血壓或心臟病。本次妊娠期間,早孕反應的時間和程度,是否有發熱、病毒感染等不適,用藥情況等。;丈夫的健康,雙方都需要關註其家族史中是否有出生缺陷和遺傳病,並記錄相關疾病。
計算預期的交貨日期
按末次月經第壹天,月數減少3或增加9,天數增加7。如果末次月經期是3月5日,預產期是65438+2月65438+2月。需要註意的是,月經不調的孕婦不能因為排卵時間異常而機械地確定預產期,可以根據早孕反應的時間、胎動開始時間、宮底高度等來判斷。必要時需要做超聲波檢查孕周。
進行全身檢查
(1)身高體重/體重指數(身體質量指數)壹般來說,身材矮小的孕婦盆腔狹窄的機會增加,身體質量指數與妊娠預後有關。身體質量指數高的人需要警惕妊娠高血壓和妊娠期糖尿病等並發癥。
(2)血壓測量了解患者的基礎血壓,對於評估和判斷孕期循環系統的耐受能力具有重要意義。比如慢性高血壓患者,需要在早期積極控制血壓,在生活和飲食上需要更專業的指導。
(3)口腔檢查目前的研究表明,牙周炎與感染性早產密切相關,所以孕期的口腔保健非常重要。當然,在懷孕前就計劃好徹底的口腔疾病治療是非常重要的。
(4)心肺聽診,了解心臟有無雜音,肺部有無基礎病變。特別是有心肺疾病史的孕婦,孕期負擔明顯增加,需要進壹步評估心肺功能。
(5)下肢水腫的正常孕婦,常有膝蓋以下水腫,休息後消退。如果不消失,並伴有體重過度增加,就要警惕妊娠期高血壓疾病的發生。
4.產科檢查
(1)測量子宮高度和腹圍是指恥骨聯合上緣到子宮底部的距離。當眼底超過正常孕周時,要考慮是否是雙胎妊娠、巨大兒、羊水過多,尤其是胎兒畸形引起的羊水異常增多。如果腹部太小,就要註意是否有宮內生長受限和胎兒畸形。
(2)胎心音常清晰地聽診於胎兒背部,在子宮壁敏感時,或肥胖等已造成胎位評估困難時有幫助。
(3)陰道及宮頸檢查陰道檢查常於妊娠早期6-8周進行。需要註意的是,未進行孕前檢查的孕婦需要進行常規宮頸細胞學檢查,以排除宮頸病變。如果宮頸細胞學異常,應酌情進行陰道鏡檢查。妊娠晚期,可在陰道檢查的同時進行盆腔測量。骨盆測量中最重要的徑線是坐骨結節間的直徑,即骨盆出口平面的橫徑。如果出口平面正常,可以選擇陰道試產。骨盆外測量目前已被放棄。
5.輔助檢查及其臨床意義
(1)血常規檢查壹般在孕早期和孕晚期30周進行。孕婦血液稀釋後,紅細胞計數下降,血紅蛋白值降至110g/L,為貧血。白細胞從孕7 ~ 8周升至30周達到高峰,有時可達15×109/L,以中性粒細胞為主,需與臨床感染性疾病相鑒別。孕晚期查血常規並註意是否有貧血,及時補鐵。
(2)尿常規孕期尿常規與非孕期壹致,但陰道分泌物增多可能會對結果造成壹定程度的幹擾,所以需要註意中晚期的尿蛋白。每次產前檢查都要做尿常規檢查。
(3)肝腎功能檢查妊娠期肝腎負擔加重,需要了解妊娠早期肝腎功能的狀態。如果有基礎疾病,需要進壹步檢查,明確疾病類型,評估懷孕風險。壹些妊娠並發癥,如子癇前期和妊娠期急性脂肪肝,會影響肝腎功能。需要孕早期和孕晚期兩次監測。
(4)梅毒血清學檢查梅毒後懷孕的孕婦需要進行孕期檢查。如果在妊娠早期感染了梅毒,則需要根據情況進行治療,以減少梅毒病原體對胎兒的傷害。
(5)乙肝表面抗原的孕婦可以將乙肝病毒從母體傳播給胎兒,所以孕早期需要篩查,不建議孕期抑制乙肝免疫球蛋白。出生後預防新生兒肝炎需要主動免疫和被動免疫相結合。
(6)ABO和Rh血型主要與母胎血型不合的判斷和預防有關。Rh陰性血在國內很少見,比例為3-4 ‰。確定血型是由於Rh陰性孕婦的丈夫是Rh陽性,當胎兒血型是Rh陽性時,會出現母胎Rh血型不合,會造成胎兒宮內水腫,嚴重時胎兒會死在子宮內,需要及時處理。ABO血型系統胎兒溶血的風險相對較小。
(7)孕早期HIV篩查,陽性病例診斷,按HIV感染治療指南積極治療。
(8)妊娠期糖尿病的篩查根據衛生部妊娠期糖尿病行業標準的要求,孕24 ~ 28周應進行75g葡萄糖耐量試驗,如空腹血糖,只要服糖後1小時和2小時血糖中有壹項超過臨界值,即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臨界值分別為5.1mmol/L、10.2mmol/L和8.5mmol/L。對於高危妊娠的孕婦,可根據情況提前或重復進行篩查。
(9)孕婦血清學篩查各種相關血清學篩查檢測根據各醫院的不同情況,在省市衛生局認證的醫院進行。孕早期篩查試驗是指懷孕11 ~ 13+6周。應測量胎兒頸部透明層(nt)的厚度或綜合檢測NT、母血β-HCG、妊娠相關血漿蛋白A(PAPP-A)得出唐氏綜合征的風險值。對於篩查結果為高危的孕婦,可考慮絨毛活檢(CVS)進行產前診斷。孕中期篩查可等到孕中期第二次血清學篩查,結合孕早期篩查結果或獨立計算風險值決定產前診斷。孕14 ~ 20周是孕中期篩查的窗口期,多為血清學雙重篩查(AFP和遊離β-HCG)或三重篩查(AFP、遊離β-HCG和遊離mE3)。血清學篩查結果包括21三體、18三體和神經管畸形的風險值,其中前兩者需要進壹步的染色體核型檢查,後者只需要系統的超聲檢查。
(10)超聲檢查是孕期最重要的檢查項目。孕7 ~ 8周超聲檢查有助於判斷是否為宮內妊娠。如果現階段沒有出現陰道出血、腹痛等異常情況,建議將1超聲檢查安排在孕11 ~ 13+6周。孕齡18 ~ 24周進行第二次超聲檢查。此時胎兒器官結構和羊水量最適合進行系統超聲檢查,全面篩查胎兒解剖異常,系統檢查胎兒頭、面、脊柱、心臟、腹部器官、四肢、臍動脈等結構。孕中期染色體異常的超聲軟指標有胎兒頸部透明層厚度、胎兒鼻骨缺失或發育不良、肱骨和股骨短、腸道回聲強、心臟結構異常、三尖瓣反流、腦室內強回聲光點、腎盂擴張、脈絡膜囊腫等。上述檢查可提高胎兒非整倍體的檢出率。第三次超聲檢查在孕30 ~ 32周,目的是了解和觀察胎兒的生長發育、胎盤位置和胎兒先露情況。孕38 ~ 40周進行第四次超聲檢查,確定胎盤、羊水的位置和成熟度,估計胎兒大小。壹般情況下,孕期按上述四個階段做4 ~ 5次b超檢查就夠了,但如果孕期出現腹痛、陰道出血、胎動頻繁或減少、胎兒發育異常、胎位不清等情況,就要酌情增加檢查次數。
(11)孕34 ~ 36周應每周進行1次電子胎心監護。37周後,根據情況,每周1 ~ 2次。如果是高危孕婦,特別是有胎盤功能下降風險的,要增加胎心監護的頻率。
(12)心電圖檢查第壹次產前檢查和孕32-34周分別做1心電圖。因為孕晚期血容量增加,所以需要了解孕婦的心功能,必要時需要進行超聲心動圖檢查。
特殊人群相關檢查
1的篩選。火炬
包括風疹病毒(RV)、弓形蟲(TOX)、巨細胞病毒(CMV)、單純皰疹病毒(HSV)等。如果孕婦有與上述病毒相關的感染癥狀或胎兒超聲檢查異常,可以進行檢查。如果TORCH~IgM陽性,就要判斷是不是原發感染。需要警惕的是,母體感染不等於胎兒感染,要確認胎兒是否感染,需要明確診斷。
2.胎兒纖維連接蛋白篩查和宮頸長度的超聲評估。
有晚期流產或早產風險的孕婦可以接受測試,以幫助預測不良後果的風險。宮頸長度小於2.5cm結合FFN陽性可用於篩查真早產孕婦。
3.甲狀腺功能減退篩查
妊娠期甲減的發生率約為0.9%,可以篩查高危病例,但沒有證據支持對所有孕婦進行甲減篩查。
產前診斷
在遺傳咨詢的基礎上,通過遺傳學和影像學檢查明確診斷高危胎兒,對降低出生缺陷率和圍產兒死亡率,提高人口素質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衛生部行業管理規定,產前診斷門診設置在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醫療機構內,由經過專業培訓的醫生在婦產科進行遺傳咨詢或產前咨詢。醫生應了解孕婦的個人史、既往史和產前診斷指征,以幫助孕婦正確認識胎兒染色體疾病的風險和染色體疾病的臨床表現。同時,應使孕婦了解采取介入取樣手術時可能出現的各種並發癥的風險。建議35歲以上或符合其他產前診斷指征的孕婦進行產前診斷。
細胞遺傳學產前診斷的指征為:35歲以上高齡孕婦;產前篩查出胎兒染色體異常高危孕婦;生下患有染色體疾病的孩子的孕婦;對懷疑胎兒可能存在染色體異常的孕婦進行產前b超檢查;夫妻壹方為染色體異常攜帶者;醫生認為有必要進行產前診斷的其他情形。常用的介入性產前診斷操作:絨毛取樣、羊膜腔穿刺和經皮臍靜脈穿刺。孕周分別為10 ~ 13+6周、16 ~ 22+6周、18周。醫生要選擇合適的時期和方法進行產前診斷。術前醫生應正確掌握產前診斷和手術的適應證和禁忌證,完成必要的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