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弘揚北京奧運會精神,鞏固環境建設成果。未來四年首都城鄉環境建設的重要任務是弘揚北京奧運會精神,鞏固和發展現有的環境建設成果,進壹步深化環境建設和城市管理工作。
——形成“奧林匹克工作標準”。在奧運環境建設工作中,形成了壹批工作方案、政策、方法和標準,對今後的工作有很大的借鑒意義。因此,我們應該進壹步研究和整理這些,形成“奧運工作標準”,以衡量和檢驗未來首都城鄉環境建設工作。
——保持“奧運努力”。要繼續堅持和加強城市環境管理,整合各種管理力量,加強協調,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努力克服各種消極因素,維護城市環境建設的良好秩序。
——延續“奧運工作機制”。北京奧運會期間,環境建設和城市管理形成了壹套工作機制,社會力量被充分調動起來。在統壹協調下,他們相互配合,共同努力,為奧運會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要深入研究和完善這樣的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地制度化,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按“奧運工作水平”。根據北京奧運會環境建設的規模和水平,針對壹些長期存在、影響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繼續有計劃地開展整治工作,列出計劃,每年完成壹批,取得實效,使首都城鄉環境每年都有新的改觀。
(2)整治環境脆弱地區,方便市民生活,滿足市民對宜居環境的需求,促進環境建設重點向舊居住區、城鄉結合部和農村轉移。
環境薄弱地區改造要切實強化政府公共服務職能,完善相關優惠政策,統籌各類改造規劃,整合專項資金,避免重復建設和鋪張浪費,真正改善市民的居住環境和生活質量。
1.舊住宅區和胡同街巷改造
——加大舊住宅區綜合整治力度。提出全市老舊小區改造方案和標準。重點對600多個建於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以前、產權復雜、管理混亂的老舊小區進行改造,研究管理模式,制定資金政策,開辟資金渠道。改造內容包括對建築進行加固粉刷,改造老舊管線、照明等市政設施,增加停車等便民設施,改造小區綠化和道路。推進城市多層建築改坡,力爭每年完成600棟左右。
-改造城市地區的舊平房區和簡易建築區。結合危舊房改造計劃,對不在保護範圍內、無保留價值的危舊房,有計劃地拆除重建;對不具備拆除重建條件的地區,要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增加必要的環境設施,改善居民基本生活條件。
——深化胡同街巷整治。繼續深化二環以內1200余條胡同街巷整治,按照《北京胡同環境整治指導意見》恢復胡同街巷歷史風貌。加快胡同兩側建築修繕,推進煤改電、自來水壹戶通、路燈等市政設施改造。落實《北京市街巷環境衛生質量標準(試行)》,提升街巷環境衛生水平。
——重點街道兩側街巷改造。將重點街道環境整治範圍向兩側延伸200米,深入兩側街道和居民區,完善公廁等環境設施,完善道路、照明等市政設施,規範市場、店鋪及其牌匾標識,加強環境衛生管理。
2.城鄉結合部改造
——繼續加大行政村整治力度。鞏固提升五環內102個行政村環境整治成果,開展清潔能源替代試驗和試點。按照“六建六缺”整治標準,開展六環以內行政村環境整治;加強農村宅基地和房屋建設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亂建,加強環境衛生日常維護,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重點解決城鄉結合部汙水、垃圾處理設施嚴重不足、管網不完善、管理體制不健全等問題。
——加大城鄉結合部人流、物流集中地區的環境整治力度。重點整治主要道路、科技園區、校園、批發零售市場周邊環境,改善城鄉結合部臟亂差現象。以市場周圍的環境改善為重點,為居民的日常生活創造有序、清潔的環境秩序。
3.農村村莊環境整治
——按照統籌城鄉環境建設的要求,全面推進新農村環境建設。按照“幹凈整潔、道路暢通、村莊綠化、建制化”的要求,繼續加強村道硬化,推進公廁、戶廁改造,清理亂倒亂建,完善戶分類、村收集、鎮運、區(縣)處理制度,加強村鎮環境衛生保潔,落實農村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標準,建立健全農村容貌和景觀環境整治長效機制。
——加強農村環境景觀整體建設。結合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規劃建設農村田園景觀。加快農村面源汙染、水汙染和礦區修復等汙染防治和生態修復。加強公共場館建設。在全市開展生態縣(區)、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文明村創建工作。建設農業主題公園和鄉村景觀廊道,打造美麗、幹凈、健康、文明的生態家園。
——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村道建設,改造修復受損道路。加強農村飲水工程建設和改造,改造老化管網8000公裏,安裝節水儀表50萬只。加大農村汙水處理設施和管網建設力度。
——加快農村戶用廁所和公共廁所改造。完成40.2萬戶農戶廁所改造任務,實現無害化農戶廁所改造率達到95%以上。
——推進農村能源建設,推廣沼氣、稭稈利用、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技術,形成清潔經濟的農村能源體系。
4.影響居住的環境汙染的補救。
——繼續實施第15階段空氣汙染控制措施。加強煙塵汙染和機動車汙染防治。繼續加強對企業和單位排汙的管理。嚴格新車排放標準,鼓勵老舊車更新淘汰,鼓勵發展混合動力汽車等清潔能源技術。全面開展裸露地面和季節性裸露農田治理,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加大對影響居民生活的環境汙染的控制力度。通過各種措施緩解主要道路的噪音問題。加大力度解決工地噪聲、居民裝修等社會生活噪聲管理,加大商業、餐飲、娛樂噪聲擾民力度。開展油煙汙染治理,繼續以多種形式治理白色汙染,加強地面揚塵汙染治理,推廣道路清掃保潔新技術,提高道路清潔度。堅決執行施工現場粉塵汙染控制標準。
(3)完善步行、自行車和公共交通換乘系統,方便市民出行,倡導綠色出行,重點改善步行、自行車和公共交通換乘環境,加快新建道路、軌道交通和交通樞紐環境整治,完善城市導向標識,加強無障礙設施建設,切實提高市民出行便利性。
5.改善自行車和步行系統
——完善自行車和步行系統,梳理城市休閑步道。綠地內應設置合理的人行道,人行道上的各類占道設施應繼續清理,還路於民。探索改善主要交通路口和公交站點行人與自行車、機動車混合交通狀況,推進自行車道改造,有計劃地建設自行車停車設施,形成較為完善的行人和自行車交通系統。
6.改善交通和公交換乘環境。
——加強公交車站和換乘系統的改造和建設。完成五環內環境較差的公交站點和主要交通節點公交站點環境整治,推廣排隊乘車,優化公交站點換乘環境。
——開展新建軌道交通沿線環境建設和改善。重點完善城鐵、城際鐵路等軌道交通兩側、車站周邊、東直門、北京南站等重要交通樞紐的環境設施,加強立交橋下、地鐵出入口空間環境的整治和管理。
——加快城市主幹道兩側環境配套設施建設。重點改善城八區道路沿線、跨區縣主要交通聯系道路以及通往國家和市級公園、景區的道路環境。結合新建道路和改建,同步建設公廁、綠地、停車場和道路養護、綠化養護設施,完成道路兩側和車站周邊的環境景觀建設。
-在旅遊景點、大型商場和其他地區建設和改善停車場;增加必要的行人過街設施,提高通行能力和舒適度。
7.完善導向標識系統。
——規範人流和機動車導向標誌設置。重點完善交通樞紐、旅遊景點、商場等以人為本和機動車導向的標誌。繼續規範公共場所英文標識,提高城市標識的系統性和連續性,方便市民和遊客出行。
8.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
——加快道路、公共建築和居住區無障礙設施改造和建設。著力推進無障礙設施系統化。完善中心城市、新城、重點鎮、經濟開發區和旅遊景區的無障礙設施。提高路口、出入口的緣石坡道設置率,人行道、人行橫道的坡度率;公共區域新建、改擴建公共建築和公共服務設施無障礙設施建設率達到100%;公共服務設施和中小學無障礙改造率達到80%以上;新建的公共交通設施是無障礙的。現有居住區和居住建築無障礙設施改造率不低於60%,新建、改擴建居住區和居住建築無障礙設施建設率為100%。
9.改善旅遊服務環境
——加大重點旅遊線路環境綜合整治力度。加強城市旅遊景區管理,規範旅遊企業經營行為,完善旅遊市場監管體系,規範旅遊服務環境。
——在機場、火車站和主要交通樞紐設立公益性旅遊咨詢服務中心,在遊客集中的商業區設立旅遊咨詢服務站,完善旅遊公共交通服務體系。
(四)整治城市公共空間,提升公共服務,綠化美化城市公共空間,使公共空間服務於公眾,繼續實施重點街道重點區域環境建設計劃,鞏固奧運重點街道重點區域環境整治成果,重點做好程楠和西部地區環境整治,重點做好醫院、市場等人員密集區域的環境秩序,讓廣大市民能夠
10.加強公共活動空間環境建設。
——繼續加強主要街道的環境景觀整治。鞏固提升城市重點區域重點街道環境整治成果。有計劃地進行城市主要街道和支路的環境建設。
-改造和建設壹些新景觀。按照“高品位、低投入、實用、易維護、實惠、普及”的總體要求,加快特色街區街景設計和新城標誌性區域市容設計,完善永定門南中軸廣場、洋山、央視大樓周邊、北京植物園南門、動物園北側長河片區等市民活動空間環境建設。
——加強重大活動景觀布置和環境管理。制定各類重大活動和節日景觀布置的規則和程序,體現活動和節日的主題和地域特色。加強重大政治活動、節慶、音樂會等活動的環境管理,完善環境設施、環境秩序維護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機制。
11.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建設。
——努力恢復老城的古都風貌和歷史文化環境。加強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修繕和周邊環境整治,有序推進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和環境整治,繼續保護和整治老城區歷史建築,嚴控胡同破墻經商,再現老城區環境特色。
——繼續改善文物保護單位及周邊環境。編制市級以上(含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周邊環境整治計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拆除文物保護單位內與文物保護無關的園內單位,使環境整潔、設施良好,努力恢復歷史文化特色。
12.加強程楠及西部地區的環境建設。
——加強程楠地區公共空間建設。結合程楠地區發展規劃,加快豐臺李澤商務服務區、北京南站、木樨園綜合商務區等壹批重點地區的環境綜合整治。改善市政基礎設施,提高環境維護和保護標準,形成良好的環境秩序,縮小南北差距。
——加快60個城中村和70個城中村改造。加強首鋼、門頭溝工礦區等產業調整區環境整治,完善公共服務設施和環境衛生設施。繼續開展城中村、邊緣地和代征土地整治,完善拆遷改造政策,完善區域交通和基礎設施。
13.加強人口密集地區的環境整治
——加強旅遊景區、校園、醫院、重要機關、交通樞紐、各類市場等周邊環境的綜合整治。集中開展城八區50多所中心高校和20多所市屬高校周邊環境綜合整治。整改內容包括拆除違法建築、梳理廣告、牌匾、架空線、沿街粉刷外立面、整治周邊環境公共秩序等。
14.加強廣告和夜景照明管理。
——鞏固戶外廣告整體成果,完成主要街道和重點地區戶外廣告設施規劃實施,確保戶外廣告設置符合城市規劃要求,與城市整體景觀相協調。編制公益廣告規劃,加強標語宣傳品和公益廣告管理。
——優化城市夜景照明系統。規範夜景照明設施的設置。註重功能性基礎照明建設,加強重要政治文化地區、歷史傳統地區、商業街區、城市環路、交通樞紐、公共休閑區等重要區域的景觀照明建設,初步形成首都特色鮮明的夜景環境。
——開展城市建築色彩體系規劃設計,形成和諧優美的城市色彩景觀。
(5)加強綠化和水環境建設,營造休閑環境。秉承建設生態家園的宗旨,大力加強城區集中綠地和邊緣地區休閑公園建設,恢復河湖生態功能,打造優美園林、濕地、河湖,加強遠郊休閑農業公園、休閑廣場等度假休閑設施的環境建設和管理,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需求。
15.加強城市集中綠地建設
——繼續加強城市中心區集中綠地建設,逐步實現市民出行500米看到公園綠地的目標;繼續提高長安街及其延長線、南北中軸線等主要街道的綠化水平,確保新建道路的綠化質量;加強奧林匹克公園等新綠地的維護。改善居住區和單位大院綠化環境,推進立體綠化和停車場綠化,加快小街小巷綠地建設,全面改善城市生態環境。
——加快完善11新城和中心鎮綠地系統規劃,加快新城濱河森林公園建設,強化郊區城鎮綠地的生態、景觀和服務功能。
16.加強生態屏障建設
——繼續實施首個綠化隔離區“郊野公園環”建設,完善已建成的29個和新建的54個郊野公園的各類服務設施。積極推進小月河、北苑、來廣營等9個城市楔形綠地建設。積極推進第二綠色隔離區的綠化建設。在城市邊緣組團至六環路外側1000米處,建設“二環九片五組團”綠化體系,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45%。
——加快建設山區平安原生態屏障。重點推進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濕地保護區和森林公園建設,恢復廢棄礦山植被,推廣榆垡、葫蘆垡等大型防風固沙林,提高生態保護水平。
17.加強河湖整治和景觀建設。
——有序開展河湖濕地整治。重點整治五環內長約61.3 km的河段;以及河湖兩岸50米範圍內的綠化、美化建設。繼續完善清河上遊、北環水系、人民運河新運河、澳門河、萬泉河等城市河道,建設翠湖、白各莊等多個濕地生態修復系統。恢復永定河、潮白河等部分河流水面,開展永定河流域生態治理。進壹步加大再生水回用力度,改善河湖水質,逐步實現城市河湖基本還貸。
——改善風景名勝區和歷史河湖的景觀環境。重點改善五類景區、三大現存歷史河湖體系和三大古典園林體系環境,恢復雨荷上遊、津河等歷史河湖體系。建設永定河、溫榆河、運河、通惠河等濱河景觀廊道,展示北京的河湖景觀。
18.圓山公園及景點的園林環境
——整治178個城市公園和27個風景名勝區周邊環境。通過危舊房拆除、公廁、照明等相關設施改造、相關房屋拆除騰退、門外區域社會治安和停車秩序整治、非法導遊和黑車打擊,幹凈整潔、景觀優美、秩序井然。
19.加強郊區休閑設施的環境管理。
——加強對觀光農業園、滑雪場等休閑設施和美食文化節、郊區自駕遊等休閑節慶活動的環境管理和服務,改善公廁、停車場、餐廳等環境和服務設施,加強環境保護和衛生管理,規範垃圾投放和收集行為,提高環保意識。
(六)加快市政公用設施建設,保障城市運行。按照保障首都功能的要求,加快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夯實城市環境建設基礎,完善城市安全運行保障體系,保障黨政軍首長機關開展各項政務活動,保障廣大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特別是城市公共安全需要,提高保障城市運行能力。
20 .確保城市供排水安全。
——加強飲用水源保護。完成密雲、官廳水庫上遊及周邊地區水土流失治理。完成密雲、懷柔、官廳水庫壹級保護區汙水、垃圾處理。完成郊區城鎮地下水源保護區劃定,實現3200平方公裏地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地下水源保護區垃圾集中處理和戶用廁所改造。
——加強水資源保護。擴大雨洪收集和再生水利用,鼓勵利用再生水灌溉綠地。
——加快排水設施改造。有計劃地推進老城區排水管網改造,重點解決道路橋梁雨水和洪水淤積問題,加大雨汙合流管道改造力度,每年改造50公裏左右,在新城建設和新建住宅區實施雨汙分流,完善城市排水系統,提高城市防洪能力。
——加強城市汙水深度處理。完善汙水管網系統,改善和完成74個郊區汙水處理廠和處理設施。中心城和新城汙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郊區城鎮汙水處理率達到43.5%以上。
21.提供充足的熱量和高質量的能源。
——推廣集中供熱和燃氣供熱。發展城八區集中供熱管網建設,初步形成城八區“壹個中心大網、五個局部新網、六個聯區網”的供熱體系。開展郊縣集中供熱,完成33個區域集中供熱中心及配套管網建設。整合供熱資源,優化供熱能源結構,提高供熱系統能效。
——進壹步調整能源結構,繼續大力引進電力、天然氣等優質能源。推進城區、中心城市和新城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替代,六環以內城鄉接合部推廣型煤,禁止散燒原煤。
——加快建築和市政設施節能改造。新建建築嚴格執行節能標準,有序推進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和熱計量改造,推進供熱系統節能技術改造。完成3330個鍋爐房的熱計量改造,完成既有建築熱計量改造50%。
22.完善垃圾處理系統。
——全面推進生活垃圾處理的密閉化、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建立和完善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置體系。逐步建立規範有序、安全有效的垃圾排放、收集和運輸秩序,逐步推行垃圾產生單位登記排放制度和計量收費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區縣垃圾減量化和資源化評價指標體系。全市生活垃圾密閉化設施覆蓋率和收集率達到100%,分類收集率達到60%,無害化處理率市區達到99%,郊區達到90%。
——推進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借鑒世界垃圾處理先進技術,加快垃圾處理方式由衛生填埋向綜合處理方式轉變,加快垃圾焚燒廠建設。加快解決垃圾場選址問題,新建、改擴建7個生活垃圾轉運站和26個處理設施。加快城市非正規垃圾填埋場的治理。
——加快糞便、廚房、樓房等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郊縣和新城全部建成糞便處理設施,城八區和新城糞便集中處理率分別達到98%和85%;建設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建立規範有序的城市餐廚垃圾排放和收集秩序;建立建築垃圾綜合處置設施,進壹步完善建築垃圾收集、運輸和處置體系。
——進壹步完善城區、新城、旅遊景區和區縣重點區域公廁的合理布局。這些地區的公廁都要達到建設標準和管理標準。積極推廣節水節能廁所。
23.加強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加快城市防災避難場所和設施建設。結合環境綜合整治和綠地建設,在城八區增設防災避難場所和通道。中心城區每年完成20至30個應急避難場所(可容納1.5萬至200萬人),每個新城每年完成3至5個應急避難場所(可容納6至65438+萬人);在市區建立不同等級的防災避災場所。完善避難場所布局,完善避難場所設施設備,加強防災疏散指揮控制系統建設,全面提高城市應急救援綜合能力。
24.加強地下管線和架空線路的管理
——完成各種管道設施的管理。開展管線普查,確定管線權屬和管理責任,積極探索新的管理機制,實現法律法規基本健全、制度標準相應完善、綜合協調有力、管理精細有序、處置及時有效、運行安全正常的目標。繼續有序開展架空線入地工作。中心城區新建、改擴建道路同時入地,其他地區以規劃改造既有架空線為重點。
25.提升城市運營管理。
——完善城市運行指標和監測體系。繼續整合各類數字信息系統,建設城市運行協調中心,建立城市運行標誌數據監控機制,加強監測、分析、預測和預警,有效保障“生命線”安全,構建高效的城市運行監控體系。
(七)加強科學管理創新,提升管理水平,始終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為重點,切實強化政府公共服務職能,大力推進管理模式和手段創新,加強城市運行綜合協調能力建設,完善法律法規、標準和相關政策,推進信息化和規範化管理,合理運用市場機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
26.創新管理模式
——進壹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快建設服務型、法治型政府,建立城鄉環境公共治理格局。逐步建立各類社會單位履行環境維護法定主體責任、社區(行政村)履行協助管理和自我管理法定責任、政府履行規劃管理和執法法定責任的環境管理新格局。
——完善環境管理體制和機制。強化市級環境管理機構的統籌協調職能,合理劃分市、區、街道(鄉鎮)的事權,建立各專業部門分級管理協調體系。建立環境衛生監督檢查制度。完善農村環境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妥善推進環衛、供熱、市政管道等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運用市場機制,完善監管機制,建立長效機制。
——加強城市環境的規劃和管理。繼續實踐市環境辦2008年“統壹規劃、綜合協調、整體推進、督促檢查”的決策協調機制,以規劃為導向,以實施為目標,以項目任務為抓手,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廣泛征求公眾意見,綜合協調各方力量,整體推進環境建設。——繼續推進“網格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將市級網格化城市管理信息平臺擴展到十個郊縣,開發具有農村特色的組件和事件管理系統,建設高效的城市管理信息系統。
27.完善法律法規體系。
——加快完善環境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針對環境管理中的突出問題,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規。研究制定重點地區重點街道、胡同環境管理辦法等重要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實施“門前責任區”制度和辦法,提高環境管理規範化水平。
——創新和完善城市管理相關政策。主要包括垃圾處理費征收、城中村改造拆遷、市政管線管理、土地征收管理、商業經營單位登記的設施標準、歷史文化保護區居住設施改造商業設施管理、夜景照明設施資金等政策。
28.實施標準化、精細化管理。
——制定完善環境建設和管理標準,建立覆蓋管理運行各環節、各行業的標準體系。根據不同區域的城市功能,實施差異化、規範化管理,制定完善設施建設管理標準、運行規範、預算定額標準、監督考核標準,推進城市管理精細化、科學化。
——加快城市公共服務設施規範設置和管理進程,制定完善《北京市城市道路公共設施設置規範》、《北京市牌匾標識設置管理標準》等標準規範,規範街路設施和公共設施設置,推進城區和新城標準化設置。
29.加強環境秩序綜合治理。
——完善城市環境執法和執法協作體系。加強隊伍建設,創新執法手段,加強綜合執法與專業執法的協調配合,實現城管執法從行政手段向法律手段、從突擊手段向常規手段轉變,提高管理力度、效率和規範化水平,營造和諧執法環境。同時,加強執法監督,完善和推廣執法責任制、案卷評查制等執法監督制度,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
——繼續實行聯合治理、捆綁執法等執法方式。整合管理力量,加強對環境秩序問題嚴重地區的整治。繼續整治五環內環境秩序,加強對中心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社會治安擾民、違法建設無序建設、小廣告、流浪乞討、機動車非法營運和非法停車、非法露天餐飲、非法壹日遊等環境秩序問題的整治,確保良好的城市環境秩序。
(八)擴大社會參與,營造良好氛圍* *始終著眼於提高人們的環保意識和文明素質,堅持“人在人的城市建設,人在人的城市管理”的原則,延伸和放大“我參與,我貢獻,我快樂”的奧運主題活動的社會效應,更廣泛地擴大社會參與,落實社會單位的環境責任,形成城市環境。
30.落實社會單位責任
——充分發揮農村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在環境建設中的作用。強化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對公共環境的社會責任意識。總結“門前三包”等社會單位落實環境責任制情況,進壹步完善責任區劃分,明確責任區主體、管理內容和標準,加強對責任區的監管,制定並落實獎懲制度。
——鼓勵和引導社會組織通過多種形式參與環境建設,建立和發展65438+萬名城市環境誌願者,繼續推進環境服務監督崗,開展多種形式的城市環境公益活動,調動市民參與城市環境管理的積極性。
31.開展社會宣傳活動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對政府有關環境建設的政策、法律、法規和重大措施進行跟蹤宣傳,引導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讓公民了解、理解、支持和參與環境建設。
——定期開展環境宣傳教育活動,加強環境公益廣告宣傳。廣泛開展各種創建活動,加強環境管理人員的建設和培訓,加強對來京人員的城市環境宣傳、教育和服務,整體提高群眾的環境意識和文明素質。
32.完善社會監督機制
——定期發布環境信息,擴大公眾參與政策制定,對可能產生重大環境影響、直接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發展規劃和建設項目,充分聽取群眾意見,暢通公眾反映問題的渠道,建立健全城市環境建設群眾評價制度,形成較為完善的社會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