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的老師是荀況,戰國最後壹位大學者。《史記·李斯列傳》記載了他告別當老師時說的壹段話:
我壹聽,沒有猶豫。在萬人爭的今天,遊客說了算。今秦王欲吞天下,以帝治之,此布有時為說客之秋。如果妳處在卑微的地位,不去做,這鳥鹿都會被肉和人面逼。所以,恥大於賤,悲大於貧。長期處於卑微的地位和困苦的地方,為惡利,靠無為,不是君子之愛。所以斯必談秦王。
這壹別,發生在李斯“向荀卿學帝王之術,學得不錯,但楚王衰弱,六國衰弱,欲西入秦”從《史記》的背景來看,毫無疑問,李斯從荀況這位大學者那裏學到的,其實是儒家的帝王之術。而且,此時的李斯已經“有學問”了,也就是已經完全掌握了荀況所教的儒學精髓。
那麽,李斯進入當時政治舞臺的中心——秦朝之後,他從荀況那裏學到的帝王之術,是否落實到了他的政治實踐中呢?
習慣從儒法對立的角度研究歷史的人對此持否定或無所謂的態度。但如果客觀考察李斯輔佐秦始皇成就帝王事業的政治策略,不難發現,李斯在很大程度上仍然貫徹了儒家的治國方略,即所謂“帝王之術”。
在《中國官僚政治研究》壹書中,王亞南對李斯與儒學的關系有壹段論述:
李斯師從荀卿,源於孔孟。他的建議大體上是基於儒家精神。但他拒絕公開提倡儒家思想,把它留給漢武帝董仲舒,不是為了回避,而是因為他缺乏執政經驗。①
我們不確定李斯的潛意識裏是否考慮過崇尚儒家思想。但可以說,李斯的政治“提案創作”和“基本儒家精神”可以說是之前傳言的秘密。
我們這裏不去討論李斯的政治觀點和他所受的儒家教育之間的關系,而只考察儒家學說對他文學創作的影響。
正如魯迅所說,“秦文學唯李斯壹人。”(2)作為秦代文學大家之壹,李斯。他的作品以秦始皇統壹天下為界分為兩個不同的時期。他在文學史上最有影響的作品《勸驅逐書》成書於秦十年(前237年)。當時距離秦朝統壹天下已經16年了。嚴格地說,它不能算是秦代文學。從其風格來看,還帶有戰國縱橫家文章的鮮明色彩,文采斐然,充滿了縱橫家的氣勢。但就其核心思想而言,儒家思想的痕跡還是非常明顯的。文章的總結部分有雲:
聽說地廣人多,大國人多。兵強則勇。是山以太不讓土,所以能變大。江河不擇小溪,故能深;國王不是公眾。因此,我們可以理解它的美德。故地無方,民無異國,四季皆美,鬼神皆福。這五帝三王所向披靡的原因也是。
這壹論述可以說是全文的理論基石和目的所在。其中的“君不只是人心,故能明其德”和“地無四方,民無異國,四季皆美,鬼神有福報”等思想顯然屬於儒家。這裏君主的旗幟五帝三王,無疑是儒家理想中的聖賢之名。從這個角度來看,司馬遷說李斯向荀卿學習帝王之術絕非無稽之談。
從現存的李斯作品來看,從數量上來說,大部分都是後期的作品。後期作品明顯分為兩個階段。這兩個階段的作品表現為兩種不同的風格。
第壹階段是秦始皇統治時期。李四的作品主要是石刻的。李斯輔佐始皇帝平定群雄,統壹全國。兩人都為自己的成功感到驕傲,並為如何鞏固成功而發愁。秦始皇為了在統壹後不久向全國各地的臣民宣示天子的威嚴,與李斯壹起多次周遊全國,並在所到的許多地方立石雕,以“贊秦德,自傲”。石頭上刻的字都是李斯寫的。這些石刻幾乎都是四字韻,三句壹韻的情況也不少,可見作者相當別出心裁,有意在寫法上不落俗套。如始皇帝即位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東遊泰山時刻石:
皇帝即位,制定明法,群臣修之。20年有6次,第壹次融入世界。親遊遠方人,登泰山,遊東極。思從臣,原因,只誦功德。治操作,制作得當,有法可依。大義昭彰,垂懸後世。皇帝向聖人俯首稱臣,不僅平定了天下,也為治理國家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夜不能寐,建久益,專精於教。由官方培養,遠近兼收,成功。分貴賤,禮待男女,謹守本分。趙內外分離,不潔,施於繼承人。變無窮,服從遺詔,永遠背負魔戒。
劉勰在《文心雕龍·沈峰》中評論這塊石刻說:“始皇帝戴明,文從李斯。法家辭職,缺乏活力,但疏而強之,在當時也是絕無僅有的。”這個評價應該說有深刻中肯的壹面。沒有引經據典,也沒有說是祭天。它只是直接宣傳皇帝的文學武功,但語氣極其自信,不容置疑。“體乏豐”和“疏而強”確實辯證地概括了此碑文的藝術風格。然而,從政治理想的角度來看,李斯從荀況那裏繼承的儒家精神在這篇文章中仍有清晰的體現。如“內外炫耀”、“男女禮讓”、“貴賤之辨”、“專精教育”、“不懈治道”、“自明義”乃至“明法”,都是由孔子的思想演變而來的。法家宣揚的是儒家學說。
李斯傳世的石碑上有許多銘文。壹般認為,泰山上的六處石刻和上面引用的《瑯邪臺》、《瑯琊榜》、《東關》、《碣石》、《會稽》六篇是《史記》中最可靠的。雖然這些石刻誇大了始皇帝的功績,但他們的政治主張很少與儒家思想相矛盾。比如《瑯邪臺刻石》就是李四石刻中的壹個長的。文章中“五帝、車馬”尊稱的說法在古代其他朝代並不多見,但類似的虛美之詞在其他朝代的公文中還是存在的,只是口氣沒有那麽大。有人批評這篇文章“美化了秦國的暴政,成為歷史的笑柄”,似乎是毫無意義的糾纏。不管怎樣,值得註意的是,相對於李斯早期書中被奉為君主旗幟的五帝三王而言,這裏的“為五帝建功”的語言雖然對五帝頗為不敬,但並不否認其君主典範的地位,否則也不會與始皇帝相提並論。由此可見,荀卿帝王藝術的影響在李斯心中根深蒂固。尤其值得註意的是,儒家非常重視的“賢、智、仁、義”等道德規範在這裏也受到了極大的重視。
裏斯後期創作的第二階段是秦二世統治時期。他的作品主要是為秦二世寫的。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秦始皇最後壹次郊遊時病死。在宦官趙高的威脅下,李斯讓始皇帝的小兒子胡亥和趙高壹起做了皇帝。胡亥是個不成熟的少年,以至於趙高敢在他面前玩指鹿為馬的把戲。對於李斯這樣壹個與秦始皇長期相安無事的宰相來說,如何對付這個生在宮中,比女人的手還長的小皇帝,真的是他這輩子遇到的最大的政治難題。胡亥最親密的朋友是趙高,以前經常見面。他與李斯和其他朝廷大臣沒有接觸,所以他當然沒有任何信任。壹個被君主長期信任的人壹旦失去了這種信任,不願意因為“壹朝天子壹朝臣”而退出權力舞臺,他壹定會為了贏得新君主的信任而徹底否定自己的過去。
為了迎合胡亥的狂妄和偷歡,李斯在陳勝和光武的造反派席卷中原時,曾寫信給胡亥談“督責之術”。在這最後壹本書裏,李斯壹反以往理性冷靜的風度,單方面向胡亥建議申義之術,監國之責,第壹次在文中明確挑戰儒家倡導的仁、義、節等道德觀念。文章說:
而儉德之人立朝,則蒼涼之樂止;諫臣、辯臣若在旁,必躊躇滿誌;烈士亡靈節之行,世人有目共睹,故賣淫與健康之危將廢。所以,明師可以在這三者之外,只能鍛煉主術控制臣服大臣,修習明法,所以恭敬有力。有智有主者,必能刷世磨俗,革除其惡,為所欲為。所以,生是恭敬的,死是明智的。因為君主專斷,權力不在大臣。然後可以破壞仁義之畫,掩蓋說的口,陷烈士之行。賽聰睜著眼,卻睜著眼。所以,我們不要把義士之行帶在外面,但也不要把諫論帶在裏面。
這是整部奏折中理論上最關鍵的壹段。李斯認為,只有做到這壹點,我們才能“了解神和韓的技能,並實踐尚軍的法律”。在李斯看來,神漢之術和之法是與儒家倫理完全對立的。不管這種觀點是否正確,我們都不予理會。據《史記》記載,李斯信的結果是“刑半於道,而死者積於市,殺人者為忠臣”。毫無疑問,李斯不希望看到這種混亂的局面,這也與他在石刻中宣揚的政績觀相違背。因此,李斯以“重義輕容”為主旨的書,不僅不能代表李斯壹貫的思想主張,反而透露出壹個重要的信息:雖然李斯為了維護秦始皇的絕對皇權,采用了法家的壹些方法來突出君主的權力,並使尊明所做的石雕具有了劉勰所說的“法家辭”,但其內部思想卻是沈、韓等人的典型。換句話說,在李斯心中,他強烈地傾向於儒家,對沈、韓學說相當不滿。
這種政治投機並沒有改變裏斯在政治上的厄運。被趙高陷害,李斯被關進了監獄。他在監獄裏嘆了口氣說:“哦,悲傷的丈夫!如果妳不認識路,妳能做什麽?”抱怨嘆息,並把自己和關龍鳳、太子比幹、伍子胥等昔日忠臣相提並論。同時,出於對政治的絕望,他批評了胡亥二世的政治主張:
而且秒的規律不亂!日本人滅了兄弟自立,殺了忠臣貴人。作為阿房宮,他們豐富了世界。我不想進諫,但我也不想聽。每個古代聖君都有適當的飲食,適當數量的交通工具和設備,以及適當的宮殿。下令鬧事、不惠民的加費者是被禁止的,所以能長期維持治安。此行逆行,不論其咎;侵殺忠臣,不思* * *;大皇宮,慷慨於世,不愛其費:三已盡,世不聽。今天,叛軍已經走過了半個世界,但他們的心還沒有滿足。有趙高為輔,必見教頭抵城陽,麋遊朝。
這段話感慨萬千,對胡亥二的批判標準又回到了儒家的軌道上。但這段話既然不是李斯寫的,就不能確定沒有經過司馬遷的加工。但是,我們可以相信,它反映了當時李斯的真實想法。這段話之後,《史記》記載了李斯獄中生活的最後壹封信:
我是總理,治理人民30多年了。捉秦地之狹,秦地僅千裏之遙,先王時兵數十萬。我盡我所能為法律服務,我是黑暗中的謀士,這樣我就可以遊說各路官員,在黑暗中修補鎧甲,裝飾政教,做壹個官鬥士,尊崇英雄,守住他的爵位。所以最後威脅韓削弱魏,破燕、趙、、楚,六國而死,擒其王,立為天子。壹罪。土地不遼闊,北有胡、蜀追趕,南有定都,看秦國實力。罪二。敬臣,持臣銜,強親。罪三。建立壹個國家,建立壹個祠堂,以明智的主。罪四。更克畫、平鬥、測篇。布的世界,以秦書的名義。罪五。治馳道,倡行觀,以見主傲。罪六。補刑,付小錢,讓主得萬民心,萬民戴主,死不忘。罪七。如果妳是大臣,妳的罪足以死很久。好在我已經盡力了,到目前為止,望陛下考察!
在這最後壹本以懺悔之名“審醜見功”的書中,裏斯列舉了他最得意的七大貢獻。這七個貢獻中,除了第壹和第六,其他五個都可以說是儒家治國理政的體現。在《論語》、《孟子》等書中,孔子等儒家學者對這些原則都有明確的闡述。也就是說,第五條中關於統壹度量的問題,壹般認為是李斯的創舉,但《論語》中已經包含了“量妳之權,斷妳之法度”四個字(4)。人在彌留之際,其言亦悲。毫無疑問,李斯是忠於儒家的。
此時,我們似乎有必要回過頭來討論壹下李斯在告別荀況時所做的告白。這壹表白因李斯毫不掩飾地表達了對名利的渴望而遭到後世儒生的批判。事實上,從孔子的思想來看,儒家的人格理想與名利並不對立。孔子曾說:“富貴可自求。雖然妳是鞭子,但我會為妳做的。妳要不到,就按我說的做。”5還說:“國有道,窮兇極惡,可恥;國家沒有辦法,又富又貴,可恥。”在政治清明的時候,孔子認為貧窮是壹種恥辱。後世的儒生為了求名求譽而簡單地否定財富,是不符合孔子的道理的。而且從歷史情況來看,言不由衷的人恰恰是想修心的人。李斯與後世儒生的不同之處在於,他在這方面沒有說假話。正因為如此,他的《諫書》、《逐客令》等著作比後來的儒家文章更有力量,劉勰幹脆稱之為“法家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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