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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的變現方式有哪些?哪個對農民最有利?

目前,土地流轉已經成為壹種趨勢,越來越多的土地被合理利用,為農民創造了更多的利益。除了流轉,農村土地還有哪些變現方式?哪個對農民最有利?

壹、承包土地

1,流通

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通過租賃等方式流轉出去。土地出租後,可以收租金,解放勞動力到外面打工或打工。

2.抵押貸款

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以承包土地經營權作為抵押,向符合條件的承包農戶或農業經營主體發放,並在約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貸款。需要註意的是,土地要有壹定的規模,貸款的錢只能用於農業生產目的。

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縣(市、區)名單

3.有償退出

目前,農村承包地有償退出尚未在全國範圍內推行,僅在少數地區仍處於試點階段。其中最熟悉的是貴州省湄潭縣承包地有償退出試點,2065438+2007年7月完成全國首例承包地有償退出。

據了解,為做好當地承包土地有償退出工作,湄潭縣先後出臺了《湄潭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試點方案》和《湄潭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退出試點指導意見》,其中明確了承包土地的退出條件和補償方式。除了湄潭縣,重慶梁平縣,四川省內江市等。也在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有償退出試點,但總體來看,試點地區還是少數,模式比較單壹。

第二,宅基地

1,流通

眾所周知,我國的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只能劃撥給集體成員建房。但是今年年初國家提出宅基地?“三權分置”的體制允許通過村莊整治和宅基地整理節約建設用地,以入股、合資等方式重點發展鄉村旅遊、養老等產業。壹般用於休閑農業、民宿等。,所以壹般都在景區附近或者自然基礎好的村子裏,收入會不錯。

2.抵押貸款

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貸款人)在不改變宅基地所有權性質的情況下,以農民住房所有權和占用宅基地使用權作為抵押物,向符合條件的農民住房所有者發放的貸款,並在約定期限內還本付息。

農民住房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縣(市、區)名單

3.有償退出

宅基地有償退出主要針對農村閑置宅基地,有償退出後有部分資金補償。不同地區的政策不壹樣。比如安徽寧國,自願退出宅基地,以後不再重新申請宅基地的,在法定範圍內的面積,每畝給予4萬元至6萬元的補助;超出部分按每畝2萬元至3萬元補貼。

第三,集體建設用地的管理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指具有生產經營性質的農村建設用地,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興辦企業或者以土地使用權的形式與其他單位和個人共同持有企業、事業使用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如過去的鄉鎮企業、招商引資用地等。

2065438+2005年2月,北京大興等33個縣(市、區)被國土資源部確定為集體建設用地入市試點地區。目前,北京大興等地已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

33個試點縣市名單

北京市大興區、天津市薊縣、河北省定州市、山西省澤州縣、內蒙古自治區和林格爾縣、遼寧省海城市、吉林省長春市九臺區、黑龍江省安達市、上海市松江區、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浙江省義烏市、浙江省德清縣、安徽省金寨縣、福建省晉江市、江西省余江縣、山東省禹城市、河南省長垣市。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流市、海南省文昌市、重慶市大足區、四川省郫縣、四川省盧希安縣、貴州省湄潭縣、雲南省大理市、西藏自治區曲水縣、陜西省xi市高陵區、甘肅省隴西縣、青海省湟源縣、寧夏回族自治區平羅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寧市。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變了長期以來由地方政府壟斷的建設用地壹級市場征地供應模式,維護了農民的土地權益。過去,集體建設用地只有被政府征用後才能進入市場。然而,征地補償與土地市場價格相差很大,嚴重侵害了農民的土地權益。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意味著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像國有建設用地壹樣直接進入土地市場進行市場化有償使用,真正實現與城鎮國有建設用地統壹市場、同地同權。

除了上面提到的農村土地的變現方式,還有壹種土地的變現方式,就是征用,不過主要看地理位置,城市郊區的可以考慮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