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汶川大地震已經過去將近壹年。壹年來,我省(四川省)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得到了全國人民的大力支持,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註。根據國務院“力爭兩年內基本完成原定三年目標任務”的要求,省委、省政府提出,從2008年9月國務院根據《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啟動,到2010年9月,列入國家計劃的災後恢復重建預計投資和累計完成項目達到85%左右。基本完成城鄉居民住房和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重建任務,基本實現“家家有房住、戶戶有就業、人人有保障、設施有改善、經濟有發展、生態有改善”,災區基本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總體達到或超過災前水平。目前,災後恢復重建工作正按照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地推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現就我省災後恢復重建工作通知如下。
壹、關於恢復和重建城鄉住房
“5.12”汶川地震後,我省農村房屋受損347.6萬間,其中6543.8+0.26.3萬間需要重建,226.5438+0.3萬間需要維修加固。城鎮住房待改建31.4萬套,待修繕加固1.4萬套。災區各級黨委政府把城鄉居民受損房屋恢復重建作為災後重建的首要任務,認真落實補助政策,積極協調住房貸款,切實加強技術指導,強化建材物資保障和質量價格監管,確保今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農村住房重建任務,明年5月前全面完成城鎮住房重建任務。截至5月4日,全省已重建永久性農房1.248萬間,占重建任務的98.8%,其中在建241.08萬間,已完工1.08萬間。2008年底,農村房屋維修加固工作基本完成。全省城鎮住房維修加固71.9萬套,占總數的50.7%;新開工城鎮永久住房654.38+03.8萬套,占總量的43.9%,其中在建654.38+00.5萬套,竣工近3.3萬套。
第二,關於學校和醫院的恢復和重建
以學校、醫院為主要內容的公共服務設施重建是災後恢復重建的重要任務。全省39個重災縣(市、區)有3340所學校納入國家計劃,其中2455所學校部分重建或修復。省委、省政府提出,到今年年底,95%以上的學生可以在永久性校舍就讀,明年春季開學時,災區學生將全部告別板房校舍。在恢復重建工作中,災區各級黨委、政府優先安排學校重建資金,優先審批學校重建項目,優先提供物資支持,優質高效推進恢復重建。截至5月4日,列入國家計劃的39個受災縣(市、區)已建成學校2448所,占需恢復重建數量的73.3%,其中在建學校2162所,已建成286所。
納入國家規劃的39個重災縣(市、區)有1738個醫療衛生機構。為確保兩年內完成災區醫療衛生等99%的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災區各級黨委政府努力籌措資金,倒排工期,嚴把質量關,力爭把每個項目建成優質工程。截至5月4日,已有800家醫療衛生機構開工建設,占待恢復重建數量的46.1%,其中在建601,竣工199。
三、關於幫助解決農民住房重建困難。
在農村永久性住房恢復重建中,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困難群眾的重建資金。省委、省政府出臺了壹系列政策措施,采取財政補貼、金融支持等方式幫助農村貧困群眾重建住房。首先是財政補貼。各級政府給予農村貧困農戶住房重建補助2.2萬元(其中農民自建過渡安置房補助2.2萬元)。二是統籌安排。因災造成的“三孤”和分散的無房“五保”納入福利院、敬老院重建規劃,按每床2.5萬元給予補助;對建檔立卡的絕對貧困戶、低保戶給予財政補貼,安排“專項黨費”幫助農村低保戶進行農房改造;同時,壹些地方還因地制宜地采取特殊措施幫助困難群眾。三是設立保障基金。針對部分貧困人口貸款困難、住房資金缺口大的問題,省委、省政府和有關市(州)黨委、政府制定了《農村住房重建銀行貸款擔保基金辦法》,建立了貧困人口農村住房重建擔保基金,幫助解決貸款問題。四是開展“壹對壹”幫扶。災區各級黨委、政府組織、鎮村幹部積極開展幫扶活動,幫助群眾解決農房重建中的各種困難。
四、關於因地震災害異地安置失地農民問題。
“5·12”汶川地震造成我省部分災區農民失去宅基地12307畝,涉及農民4.5萬余人,15.9萬人。654.38+076萬畝耕地損毀流失,其中5.6萬畝耕地約654.38+02000戶,465.438+00000人全部流失。為有效有序幫扶因災異地失地農民,省委、省政府確定了“就地、就近、分散安置”的原則,明確了就地安置、市內跨縣(市、區)安置、省內跨市(州)安置等二級安置方式。截至5月4日,全省已調整宅基地1.2萬畝、耕地2.3萬畝,99.7%的戶需在市(州)安置;按照農民自願申請、政府幫扶、統籌安排的原則,實行跨市(州)異地幫扶安置。青川縣首批80戶因災失地農民已搬遷至邛崍南寶山農場,第二批青川縣68戶、汶川縣145戶將於今年5月12日前搬遷至邛崍南寶山農場。
動詞 (verb的縮寫)促進災區城鄉居民就業
“5·12”汶川地震* * *造成我省1.52萬城鄉勞動者失去工作和土地。各級黨委和政府把群眾就業放在突出位置,先後出臺了壹系列解決災區群眾就業的政策措施,努力擴大就業援助範圍,增加公益性崗位,緩繳社會保險費,降低失業保險費率,進行失業預登記,發放失業保險金,代繳醫療保險費;積極做好就業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在安置點登記入戶、設立工作站、開設就業援助大篷車,為災區群眾提供政策咨詢、崗位信息和就業培訓;加強與受援省(市)的協調,積極搭建定向招聘和勞務輸出對接平臺,為災區群眾送去工作崗位。目前,全省已幫助654.38+0.296萬受災群眾就業,其中安置在公益性崗位的654.38+0.93萬人,組織勞務輸出25.6萬人;為3000多家受災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11億元,為1600多家企業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為1000多家企業和107萬名職工預登記失業保險費。
六、關於災區“三孤”人員安置問題。
“5.12”汶川地震為我省災區新增孤兒1449人,其中孤兒635人,孤兒630人,孤兒184人。災區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三孤”安置工作,采取了壹系列措施妥善安置“三孤”。首先是集中安置。各級民政部門將“三孤”人員就近妥善安置到社會福利機構。當地安置有困難的,通過協調安排到災情較輕、無災情的市縣社會福利機構。目前,有267名“三孤”被集中安置在國營社會福利院、兒童福利院和農村敬老院。二是分散安置。孤兒采取相對監護、家庭收養、家庭寄養、集中供養、學校寄宿制、社會支持等方式撫養。,采取臨時安置與長期安置相結合、集中供養與分散供養相結合的方式,妥善安置老殘人員。目前已安置1182名學生。三是保障基本生活。地震後,政府每月給“三孤”600元的臨時生活救助;臨時生活救助結束後,對重災縣(市、區)的“三孤”人員繼續給予每月400元的後續生活救助;後續救助政策到期後,將“三孤”人員納入農村“五保”、城市低保或集中供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