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資訊咨詢 - 揚州市發改委內設機構

揚州市發改委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市發改委設17職能處室,均為正科級。(壹)辦公室(掛“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牌子)

負責起草全國委員會的工作計劃和各項工作制度;總結和整理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負責委員會的目標管理和年度考核;負責會議組織、督辦、文電運行、檔案管理、保密、NPC代表和CPPCC委員建議、秘書事務、信訪、計劃生育、安全保衛等委員會日常事務;負責組織實施本委的電子政務;承辦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全委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機關的財務、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負責落實能源合作資金。

負責委機關和各大處室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薪酬管理、幹部培訓、職稱評定和聘用工作;承辦委員會老幹部服務工作;負責委員會的黨群工作。

根據軍事需要,制定經濟動員計劃和方案;國防動員與政府應急管理相銜接;協調國民經濟動員與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重大問題;組織經濟動員潛力調查;部署和組織實施經濟動員;指導縣(市、區)經濟動員;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2)發展規劃辦公室(掛“區域經濟辦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及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組織編制和協調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和區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的專項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專項、區域的規劃和政策,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

研究制定區域經濟發展的政策和措施;促進流域管理,制定和協調土地改良、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制定土地政策;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整治、地質勘探、水資源平衡規劃和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基礎測繪和年度取水計劃。

(3)經濟綜合辦公室(掛“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辦公室”牌子)

組織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年度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市宏觀經濟形勢,對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監測,提出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平衡進出口的預期目標,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進行發展和調控的政策建議;組織對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等重大問題的綜合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負責信息工作;參與市政府的目標管理;負責市政府經濟顧問的聯絡工作。

組織起草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及經濟體制改革的規範性文件;承擔委托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承辦相關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綜合分析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戰略問題,負責全市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綜合協調;組織制定和實施發展循環經濟和綜合利用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制定和實施全社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制定環境保護規劃;綜合協調環境保護和清潔生產促進工作;組織協調實施發展循環經濟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負責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環境保護、循環經濟等建設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審查和上報;負責中央預算內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投資補助及相關專項資金的組織、審核、申報、監督和管理,組織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宣傳和國際交流與合作;統籌全市節約型社會建設;承擔建設節約型社會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承擔全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制定我市應對氣候變化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

(4)經濟體制改革司

綜合協調推進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組織制定綜合改革方案和相關專項改革方案,做好相關專項改革方案與總體改革方案的銜接;政府管理經濟模式改革研究:協調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的改革與發展;組織推進小城鎮改革試點;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各項改革方案的實施。(五)企業和社會事業改革(掛“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參與工商流通企業的改制、破產、兼並和重組;指導和協調各類要素市場的改革和發展;負責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或變更的初審,負責擬上市公司的培育和規範,協調落實相關政策措施;研究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參與社會事業和機構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大方針、政策和措施建議;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固定資產投資處(掛“招標管理辦公室”牌子)

監測和分析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運行情況,擬定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控制目標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負責全市重大建設項目布局規劃和重點建設項目投資管理;協調市政府各類投資資金的使用,提出資金年度規模和投向並納入投資計劃管理;安排市級財政建設資金和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城建環保、房地產開發、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等重大政策;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下達交通、水利、環保、保障性住房等各類專項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統籌協調平衡;編制、申報和下達中央和省級財政投資計劃;負責審批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概算,組織竣工驗收和後評價工作;負責審批、核準、備案、審核和移交政權建設、城建、環保、房地產等建設項目;引導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參與市政府投資項目的代建制,指導全市工程咨詢業的發展;組織對重大建設項目的檢查。

牽頭制定重大基礎產業專項規劃,做好相關專項規劃的銜接和平衡;研究提出基礎產業發展戰略和重大布局;牽頭編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和郵政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重點項目計劃,分析交通運輸運行形勢,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審批移交政府投資的基礎工業項目的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審批企業投資的基礎工業項目。

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牽頭制定綜合性招投標政策,牽頭召開市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聯席會議,監督政府投資重大項目的招投標工作。

(7)能源部

牽頭擬訂能源發展規劃,組織擬訂石油(成品油)、天然氣、煉油(含生物油)、煤基燃料和燃料乙醇發展規劃,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以及火電(含熱電聯產)、天然氣發電、潔凈煤利用發電和電網發展的規劃、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將能源生產和建設與供求平衡聯系起來;推進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組織重大能源裝備研發,引導能源科技進步和成套設備引進、消化和創新,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推廣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應用;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審批、審核和上報規劃和年度計劃規模內的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和後評價;負責中長期能源需求預測預警,參與能源運行調控和應急保障,牽頭組織實施石油等重要物資的儲備;指導和協調農村能源發展,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的綜合開發利用;編制全市農村能源建設中長期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並檢查監督實施情況;負責農村新能源技術的推廣和應用;負責原油合作;負責成品油市場的布局和管理。

(8)對外經濟貿易合作辦公室(掛“沿江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總規模和政策;負責授權範圍內外商直接投資、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的審批和核準;負責進口設備的免稅確認;牽頭組織編制全市招商引資項目,建立招商引資項目庫;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開發區的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全市外貿發展戰略,負責重要商品進出口的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組織實施糧棉進出口計劃;參加或組織省市舉辦的招商引資和經貿合作活動;承擔委員會內的日常外事工作。

研究制定沿江開發規劃,分析、研究和協調解決沿江開發中的土地、岸線資源利用、基礎設施建設等重大問題,參與協調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和重大項目申報建設;組織協調沿江聯合開發工作;負責沿江開發領導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九)農村經濟處(掛“市統籌城鄉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建議;監測和分析農村經濟的發展;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氣象、水利等專項發展規劃、年度投資計劃和政策;組織編制、審批重大農業項目並監督實施;參與提出財政支農資金使用方向和分配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業生產資料的生產、流通指導和調控工作;承擔市農業產業化經營領導小組辦公室和以工代賑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推動和指導全市城鄉統籌專項規劃的編制,組織研究提出全市城鄉統籌的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和政策建議,承擔市城鄉統籌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10)工業署

研究提出全市工業發展戰略、結構調整目標和工業布局規劃;銜接平衡全市工業經濟及相關行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編制並指導實施工業基本建設中長期投資規劃和年度計劃,根據授權和分工負責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或審計,參與境外工業投資項目審計,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產業集群和園區建設;組織重大特色產業基地建設;分析工業發展情況,對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牽頭組織、審核、上報、監督和管理中央、省、市財政預算內專項資金項目。

(十壹)服務業發展處(掛“市發展現代物流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研究擬定全市服務業及其重點行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服務業改革開放;研究制定服務業與其他產業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服務業各行業發展和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制定全市服務業目標管理和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對全市服務業運行情況進行宏觀監測、分析和調查;編制市級服務業重點建設項目規劃;組織編制服務業相關重點項目,爭取國家和省財政支持;負責與流通發展相關的服務業投資項目和重大建設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或審查;組織、管理和監督落實市級服務業發展扶持引導資金;監督、檢查和協調全市重大服務項目的實施;組織或參與全市服務業招商引資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市級儲備;組織編制全市區域性批發市場和關鍵要素市場發展規劃,牽頭開展市區大型商業網點定點示範;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全市物流業改革,協調物流業各行業發展;組織全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的規劃、認定和評估;參與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承擔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現代物流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和企業非核心業務分離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高新技術產業處(掛“新興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高新技術產業、新興產業和工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政策、重點領域和相關建設項目;銜接、平衡全市科技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重大高技術產業化前期關鍵技術、重大產業技術開發、重大技術裝備研發、重大高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和能促進和帶動國民經濟素質提高的工程中心項目,負責工程中心、工程實驗室和高技術產業基地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高新技術產業項目和自主創新項目的審批、核準、備案或審查;管理集中的“三新”工業發展資金;積極推動高科技領域的合作與交流;負責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負責科技成果的創新和產業化,促進新興產業的形成和發展;承擔新興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三)社會發展司(掛“就業與收入分配司”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社會發展戰略,組織編制社會發展中長期和年度計劃,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綜合協調人口和計劃生育、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政法、民政等領域的重大問題和政策;評估社會發展總體水平,研究提出促進社會全面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社會發展領域非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審批、審核、備案或申報;研究分析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提出促進就業、調節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和協調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參與相關體制改革方案的制定和論證,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研究協調改善民生、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相關工作。

(14)財政金融司

分析社會資金動態運行情況,提出動員社會資金的政策措施並組織有關部門實施,研究制定重大項目投融資方案;協調全市資本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資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綜合分析全市財政金融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相關建議;參與研究財政、金融和投融資體制改革;牽頭推進全市股權(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的發展和制度建設,負責全市創業投資企業的備案管理;指導和監督股權(產業)投資基金的相關工作;負責推動未上市企業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監管企業(公司)債券融資活動;參與股票發行上市項目審核,監督上市資金使用,引導資金投向;負責協調價格工作。

(15)經濟合作辦公室

負責編制全市經濟協作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綜合情況;負責與區域經濟組織的聯絡和日常工作;率先推進寧鎮揚城鎮化;負責政府間經濟合作活動中與國內友好城市和其他城市的聯絡和服務;組織協調我市參與長三角合作開發;組織企業開展經濟合作活動,負責對我市在外省市開辦的企業和外省市在我市開辦的企業進行指導和協調,幫助我市企業開拓市場,開展項目、資金、人才、信息等方面的合作;參與落實原油合作計劃和能源合作基金;負責市政府駐外辦事處的日常聯絡管理;負責楊駐外辦事處的檔案管理工作。

(十六)對口支援辦公室(掛“市政府對口支援辦公室”牌子)

負責市政府對口支援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定對口支援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對口支援扶貧項目實施情況,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問題;負責管理對口支援資金,制定使用計劃;組織和參與西部開發活動;與對口支援地區開展經濟合作與交流;承擔三峽工程庫區移民工作;承擔市政府對口支援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17)行政服務辦公室

負責企業投資項目的核準和備案;政府投資財政性資金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的審批;外國投資者、直接投資、限額以下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境外投資項目的審批和核準;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項目的招標事項的審批和備案;管理各種許可證、批準文件和檔案;負責行政服務中心發展改革委窗口的運行和管理。

黨組織、紀檢監察、群團組織等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