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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分離的意義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和完善,我國的會計制度改革和稅制改革也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同時,隨著我國財稅體制和會計職能的轉變、改革和完善,稅務會計與企業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的差距越來越大。隨著我國稅法越來越完善,稅收管理越來越嚴格,計算方法越來越復雜,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等壹系列稅收法規的完善,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目標逐漸不同,對會計事項的要求也不同。因此,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分離已經開始引起人們的普遍關註。

壹、稅務會計的定義和基本職能稅務會計相對於財務會計,是以稅法法律制度為準繩,以貨幣為計量單位,反映和監督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形成、申報和繳納的管理活動。稅收與會計的結合是壹門交叉學科。

稅務會計應按照稅法的規定,正確計算和繳納稅款,做到準確無誤;確保稅款在稅法規定的期限內繳納,做到不拖不占,快速繳庫。

稅務會計的基本職能是反映和監督納稅人應納稅款的形成、申報和繳納。稅務會計應記錄、計算和匯總納稅人的納稅義務及其繳納情況,並編制納稅申報表;稅務會計應當控制和檢查納稅人的納稅義務及其繳納情況,糾正和制裁違法行為。這種反映和監督只能以納稅人的身份在企業中進行,由納稅人的會計人員實施。

第二,企業稅務會計不同於企業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稅務會計不是社會經濟發展到壹定階段的產物,是壹門新興的邊緣會計學科。稅務會計作為壹項實質性工作,並不是獨立存在的。和財務會計壹樣,屬於會計學科。它以財務會計為基礎,檢查和監督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因此,稅務會計的信息壹般來自財務會計。他只對財務會計處理中與現行稅法不壹致的會計項目或出於稅收籌劃目的需要調整的會計項目進行計算和調整,並作出調整會計分錄,然後融於財務會計賬簿或報表中。但是,與企業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相比,其差異體現在三個方面:

(壹)企業稅務會計應在稅法的約束下運作。

對於企業財務核算方法、處理方法等。,企業可以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進行選擇,並結合自身生產經營的實際需要,按照會計準則對企業的財務成果進行核算,為企業利益相關者(包括銀行、債務人和潛在投資者)提供真實、相關的信息,以利於其投資決策。但作為企業稅務會計,必須嚴格按照稅法(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操作,不能隨意選擇或變更。實際上是按照稅法規定對企業的收入、成本、利潤和所得稅進行核算的會計制度,目的是保證國家稅收收入的充分實現,調節經濟公平的稅負,為國家稅務機關和管理者提供有用的信息。例如,企業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可以在現行財務制度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中選擇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全壽命法等幾種方法,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其中壹種;在存貨核算中,企業可以選擇加權平均法、後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等五種方法,並可以對不同種類的存貨采用不同的計價方法。壹旦采用某種計價方法,就不能隨意改變,但企業稅務核算只能遵循企業所得稅條例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法和存貨核算法,並須報稅務機關批準或備案。也就是說,當企業的經濟行為和財務核算涉及稅收問題時,要按照稅收法規進行處理;當財務會計制度與稅收法規要求不壹致時,應以稅收法規為準,進行必要的調整。

(2)企業稅務會計是反映和監督企業履行納稅義務的工具。

企業稅務會計作為會計學科的壹個分支,以貨幣形式系統、全面地反映和監督企業稅務活動的資金運動過程,具有其相對獨立性和特殊性。財務會計的基礎是企業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財務會計強調遵循會計準則,按照會計制度處理各種經濟業務。會計人員基於自身的理解和情況的特殊性,對壹些相同的經濟業務可能會有不同的表述和不同的核算結果,這是會計彈性、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彈性的正常表現,遵循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為了使財務報表公允地反映企業在某壹會計期間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並允許企業合理地估計特定情況下的收入和費用,財務會計可以考慮某壹時刻貨幣不穩定的因素,例如在物價變動的情況下,企業通過會計計價方法的選擇,尋求壹種更合理的能夠反映物價變動影響的計量模式,而稅務會計的基礎是國家稅法。企業稅務會計應有自己獨立的處理準則,遵循收付實現制原則,如房地產稅。商品房壹旦售出,即使買受人未支付房款,房地產商也要按照權責發生制記錄收入;但稅法考慮到房地產開發商的納稅能力,根據房地產開發商收到的房款來確定納稅時間,即采用“收付實現制”作為納稅核算依據。同時,為了保證稅收收入和便於入庫,壹般不允許企業進行收入和費用的估算。企業稅務會計中計算損益的程序和結果與財務會計中不同,特別是營業收入中扣除營業成本的標準與財務會計中不同。如財務會計從營業外支出項目中收取非法經營的各種罰款、罰沒財物折價等,允許在利潤結算前扣除,但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財務會計允許管理費用中包含的業務招待費在利潤結算前扣除,但稅法規定只能按壹定比例扣除,超出部分應計入收入,繳納所得稅。此外,稅務會計堅持歷史成本,忽略了貨幣時間價值的變化,更關註可預見的事項。通過稅務會計工作反映的情況,確保企業的稅務活動按照稅法的規定進行,做到應納稅款及時足額繳納,防止偷逃、騙稅、欠稅問題的發生,確保企業認真、完整地履行納稅義務,避免因不熟悉稅收法規、不納稅而被處罰造成的損失。

(三)企業稅務會計具有稅收籌劃的功能。

企業稅務會計不僅是對稅收資金運動的反映和監督,而且通過稅負因素分析等方法,使納稅人能夠更加明確地運用法律手段達到少繳稅的目的。具體來說,是指企業稅務會計根據稅法的具體規定和自身生產經營的特點,對企業的經營方式和納稅活動進行籌劃,使其既能依法納稅,又能享受稅收優惠,實現少繳稅或多繳稅、減輕稅負的目的。比如,我國《企業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采用現金銷售方式的,在收到貨款或者取得索取貨款憑據的當天確認銷售收入;企業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方式的,在貨物發出並辦理完收款手續的當天確認銷售收入;企業賒銷和分期付款銷售商品,應當在合同約定的付款日當天確認銷售收入。因此,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產品銷售策略,選擇適當的方式確認銷售收入,盡量推遲銷售收入的確認,從而推遲納稅義務的發生,推遲所得稅的繳納。這可以看作是國家提供的無息貸款,對企業大有裨益。又如長期債券投資溢價和折價的攤銷方法選擇。企業投資長期債券時,其溢價或折價的攤銷方法可以采用直線法或實際利率法。投資債券時,列為企業各期投資收益,從而增加企業稅前利潤的債券利息收入,是本期應計利息與攤余溢價或本期應計利息與攤余折價之和的差額。因為使用直線法時各期溢價或折價的攤銷額相等,所以確認的投資收益也相等;但采用實際利率法時,各期溢價或折價的攤銷額會逐年增加,因此確認的投資收益會逐年減少或增加。因此,企業以溢價或折價方式購買免稅利息收入的國債以外的債券時,可以通過選擇直線攤銷溢價或實際利率攤銷折價的方式,相對推遲債券存續期內投資收益確認的會計期間,從而減輕前期所得稅負擔,獲得遞延稅款收益。

三。建立企業稅務會計的必要性建立企業稅務會計不僅是企業適應稅法和稅收征管的需要,還涉及到社會經濟生活的許多方面。其必要性在於:

(壹)會計制度改革的需要。

我國會計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建立壹套能夠真實、公允地反映企業會計信息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而不具體規定企業如何進行會計核算,這使得企業財務會計具有很大的靈活性。隨著《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的實施,企業財務會計的目標更加明確,即向企業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信息。折舊使得財務會計目標與稅法目標的差距越來越大。只有將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分離,才能按照新的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對財務會計進行監管,會計改革才能取得成效。

(二)完善中國稅制的必要性。

稅制改革是我國稅制的不斷完善,逐步建立了多稅種、多環節、多層次的稅收調節體系,基本符合稅種健全、稅率合理、稅負公平的要求,有利於充分發揮稅收征管、經濟杠桿和調節經濟運行的雙重功能。在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壹體化的體制下,穩定稅基、規範支付行為、優化稅收收入水平以及各種復雜的計稅工作,在企業會計準則和制度中是無法實現的。有時,企業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可能會利用稅法的不完善,通過直接調整會計數據、修正某項業務的財務決策來實現少繳稅的目的。因此,作為納稅人,無論其經濟性質、組織形式、經濟範圍如何,都需要建立統壹的稅務會計,以滿足合法、合理、準確納稅的需要。

(三)建立企業稅務會計是完善稅制和稅收征管的必然選擇。

首先,它有助於確保及時足額繳納州稅。企業配備既懂稅法又懂會計業務的專門稅務師,根據稅法規定和生產經營情況及時計算納稅和申報納稅,及時準確履行納稅義務。二是有利於分清稅務企業的權責,使稅務人員從繁雜的財務賬冊、報表中解脫出來,用較少的人力充分高效地履行稅務部門的職責。第三,有利於稅制結構的改善。企業稅務會計相對獨立於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後,企業稅務人員可以專心研究企業稅收基金制度的運行情況,這將有助於國家稅務人員提高業務水平,也使稅務機關更容易發現稅收征管的薄弱環節和稅制的不完善之處,從而加快稅收征管走向法制化、規範化、司法化的進程,進壹步加快稅制完善的進程。

(四)建立企業稅務會計是企業追求自身利益和加強管理的需要。

企業作為納稅人,應忠實履行納稅義務,不應為了自身利益而片面追求利潤最大化和納稅最小化。企業壹方面要認真改革納稅義務,另壹方面要充分享有納稅權利。有權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有權要求稅務機關解答有關納稅問題。有權就稅務處罰請求舉行聽證,並有權向上級稅務機關提出復議。對上級稅務機關的復議不服的,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有權檢舉或控告稅務幹部徇私舞弊。有權在稅法規定的前提下決定企業減輕自身稅負的類型和經營方式。要充分享有納稅權,就必須熟悉稅法,不僅要熟悉稅法的原則和各種稅法,還要熟悉各種稅種的實施細則、具體規定和補充規定。既要從納稅人的角度熟悉稅法,又要從納稅人的角度正確處理納稅的會計處理。由於會計提供的信息往往著眼於財政、稅務、信貸等部門的需求,忽視了企業自身對會計信息的需求,不利於企業加強管理的需要。但是,當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分離後,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特點選擇適合企業實際情況的會計處理程序和方法,從經濟角度反映企業真實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而不必完全按照稅法規定的方法辦理會計業務。只有這樣,財務會計人員才能專註於加強管理,減少不必要的繁瑣的會計工作,及時做出符合企業利益的明智財務決策。

(五)建立企業稅務會計是企業管理市場化的重要手段。

首先,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職能發生了轉變,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體現在利稅分開核算上,使得兩種制度的分離成為必然。其次,企業的組織管理已經趨於多元化,民營企業已經成為不可忽視的經濟力量,兩者相結合的會計制度更不適合它們。最後,市場經濟要求平等交換,國家和納稅人的利益結合才是分配機制。從稅收的角度來看,兩者存在壹定的矛盾。國家想盡辦法保證稅收,納稅人想盡辦法少繳稅,不繳稅。稅務會計的出現正好滿足了雙方的要求。在稅法允許的情況下,企業爭取納稅優惠是常識。而且,如果現行稅法存在壹些“灰色地帶”,納稅人當然應該從自身利益出發,在稅收實踐中,稅務機關應該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堵塞稅收立法和執法中的漏洞和問題。這樣,壹個合理的稅務會計制度既保證了國家稅收要求,又維護了納稅人的利益,極大地促進了經濟。

(六)建立企業稅務會計是完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加強國家宏觀調控的需要。

為了加強國家對國民經濟的調控能力,提高社會經濟效益,我國於1987開始了“宏觀核算”研究,試圖通過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為國家調控國民經濟活動提供信息服務。令人遺憾的是,該系統迄今尚未將“企業稅務會計”納入其組成部分。在宏觀和微觀經濟管理者心中,“稅式支出”(即國家通過各種方式給予納稅人的利益)是壹個模糊的概念。現有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只包括國民收入核算、投入產出核算、資本活動核算、國民資產負債表、國際收支平衡表等。當然,這與企業會計密切相關,即微觀會計撇開稅收資金流向,使占國家財政收入90%以上的稅收無法依法核算。因為稅法是根據宏觀經濟政策和經濟發展水平制定的,高度體現了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要求。財務會計以會計理論和會計實務為基礎,反映投資者對資產保值增值的需求主要是滿足微型企業投資者的需求。由於中國出現了多元化投資者,多種經濟成分並存。此時,如果財務會計不與稅務會計分離,會計將繼續兩頭兼顧,這將影響會計信息的質量,使其無法真實客觀地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如果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分離,企業可以有更大的自主權,可以在允許的範圍內自主選擇會計處理方法,使其提供的會計信息能夠真實、客觀、公允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有利於投資者的決策和國家的宏觀決策。因此,建立企業稅務會計也是完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加強國家宏觀調控的需要。

(七)建立企業稅務會計是我國經濟與國際接軌的必然要求。財務會計是壹種對外報告會計。為了向投資者、債權人和其他會計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會計信息,必須符合公認會計準則的要求,真實地反映納稅人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這就要求它不能受隨經濟形勢變化的稅法制約,也不能隨稅法變化,但又不能按稅法要求計算納稅。解決這壹矛盾的唯壹途徑就是建立稅務會計。20世紀初以來,稅務會計逐漸完善,引起了廣泛關註,並發展成為壹門重要的會計學科。中國改革開放以來,越來越多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投資越來越多,中國在外國的投資也越來越多。為了符合稅收的國際慣例,改善投資環境,防止國際避稅,維護我國的經濟權益,進壹步擴大我國的國際經濟交流,也有必要建立獨立的稅務會計。稅務會計建立後,我國財務人員有可能擺脫稅法的約束,縮小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差異,真正按照真實、公允的要求提供會計信息。

四。我國企業稅務會計建立中存在的問題及其改進方法1。稅收制度存在不完善,導致稅收征管和會計核算不同步。

1,新稅制實施後,難以適應《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原有規定的會計內容。尤其是目前價內稅和價外稅並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普通納稅人角色互換,使得企業日常核算復雜化。新稅制實施之初,增值稅首先作為價外稅的壹種會計處理方式實施。相當壹部分企業會計人員對期初存貨的處理、含稅收入的減少、作為銷售行為征稅等核算方法不熟悉,企業稅務核算壹度出現混亂局面。在稅收征管工作中,由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存在大量“負增值”和低申報的問題,稅收政策發生了相應變化,國稅機關對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的認定更加謹慎,適當縮小了壹般納稅人的認定範圍,迫使企業不斷改變稅務核算方法。另外,比如因為會計制度和稅法對收入、費用、資產、負債等的確認時間和範圍的規定不同。,稅前會計利潤和應納稅所得額之間存在差異,包括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為了準確計算差額,需要依法調整應納稅所得額,等等。通過檢查後,稅務人員直接計算稅款,他們對會計工作的復雜性認識不足,未能幫助他們調整賬目的處理,從而使他們在會計上無所適從。

2.稅務會計缺乏規範的會計準則。現行會計制度只設置應交稅金壹級科目,再按各稅種設置二級科目,如應交增值稅科目、應交營業稅科目等。,而陸續頒布的新稅種只是各自獨立地規定了會計處理方法。企業財會人員只能了解實際繳納和未繳納的稅款,無法直接從賬簿中獲得詳細的稅務信息,也難以從統壹的文本中系統地了解和掌握稅務核算方法。納稅過程中,難免顧此失彼。例如,工業企業在采購材料的過程中,不僅要確定采購過程中的增值稅和原材料成本,還要計算稅法規定的征收消費稅的產品在外購過程中允許扣除的消費稅。因為消費稅不是壹般對所有企業征收的稅。往往會造成計稅錯誤,從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增加會計人員的工作量。雖然掌握會計方法是對會計人員的最低要求,但要求壹個企業的所有會計人員都精通稅法顯然是不可能的。

3.稅務機關對會計人員缺乏有效的監督,影響了稅務會計人員素質的提高。在實際工作中,企業應配備懂稅收法規、精通會計業務的專門稅務會計人員。目前,會計人員的管理模式是由各級財政部門統壹培訓、認證和考核,但在稅務業務的會計核算上不壹定能滿足稅務機關的要求。主要原因是稅務機關對會計工作仍缺乏剛性監管。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企業未按照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或者保管會計憑證及有關資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 可能會被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但是對於已經成立的會計混亂仍然無法做出規範的處罰。 更何況企業的會計管理主要遵循財政部門制定的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解釋權不在稅務機關。所以,只有通過壹般的稅法宣傳和公示,才能告訴會計賬目要做好。我們知道,要讓企業會計人員系統地掌握稅務會計方法,除了自身的學習,最好的辦法就是對稅務會計人員進行系統的培訓和考試。而稅務機關沒有這個權利,客觀上影響了部分企業會計人員稅務會計技能的提高和稅務會計的發展。

4.缺乏獨立的稅收執法權。稅收,對於國家來說,是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對於納稅人來說,是必須承擔的經濟成本。稅務機關雖然是直屬管理,但和地方政府還是有很大關系的,尤其是地稅。因此,稅務機關能否獨立行使稅收執法權,對政府和納稅人都具有重要意義。目前,各級地方政府作為具有獨立經濟利益的行為主體,直接參與經濟生活,往往直接幹預稅收征管,使得稅務機關的執法活動偏離法治軌道,也影響了國家的稅收收入。

針對以上問題,提出以下改進方法。

1.稅收政策的變更應充分考慮稅務會計變更可能帶來的後果。新增值稅實施後,稅收和成本收入直接分開核算,計稅方法更加科學。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達到壹般納稅人標準後,在確認審核期間停止銷售或購買待開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導致企業經營間歇性中斷;壹些企業還使用虛假的稅務會計方法來減少稅收。這些都應該在今後的稅收設計和征管中得到充分重視。

2.建立統壹的稅務會計準則,加快稅務中介機構的發展。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在制定稅收法規的過程中,盡量保持稅收核算方法的相對穩定。在此基礎上,將各稅種涉及的稅務會計核算方法編制成權威、規範的文本,作為會計教學和培訓的必備教材或操作指導用書,並及時補充完善。健全的組織形式是保證企業稅務會計規範化、科學化的必要條件。由於財稅會計分離,且隨著市場經濟改革的深入和企業競爭的加劇,企業財務會計管理得到加強,專業性要求提高;在稅務會計方面,制度日趨完善,確認標準和計量方法日趨細化,同時在稅收征管方面加強嚴格執法,增加了涉稅業務風險。財稅和會計的分離,以及它們向更加專業化的方向發展,使得原本包含財稅的“會計”越來越難以勝任兩份工作。這些都自然促進了企業涉稅會計從財務會計中分離出來,有必要成為壹個獨立的服務專業,為大中型企業提供稅務籌劃等咨詢服務,為中小企業和個人提供日常稅務咨詢、納稅申報等具體涉稅代理服務。

因此,大中型企業應設置專職稅務師。大中型企業涉稅事務多,稅額大,對企業財務影響大。設置全職稅務會計具有規模經濟效應。對於小型企業和壹些業務簡單的中型企業,其涉稅業務主要可以委托稅務代理等中介機構辦理。

3、稅務機關應重點加強稽查後的對賬管理。在征管工作中,稅務機關要根據稅前費用調整和補退稅檢查導致的企業應納稅額變化,將對賬的指導和監督納入征管程序。應充分運用會計知識,正確核算稅收資金,完整記錄稅收業務活動的過程和結果,確保稅收會計數字真實、準確、完整、清晰。隨著會計電算化的普及,對於涉及會計核算方法變化的新稅種,應同步開發計算機應用軟件。針對目前稅務會計混亂的現狀,稅法權威部門應制定相應的約束範圍和處罰措施,使稅務會計工作走上規範化管理的軌道。

4.稅務會計的建立需要提高人才的綜合培養。稅務會計本身屬於會計人員的壹種,其目標是促進企業生產發展,提高經濟效益。那麽會計、稅收和稅務會計法律知識的綜合素質是稅務會計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核心和保證。壹方面,要加強稅務會計的職業道德教育。以接受教育、自我教育、學歷教育、繼續教育、理念教育、規範教育、警示教育等形式加強會計職業道德教育。,幫助和引導會計人員培養職業道德情懷,樹立職業道德信仰,恪守職業道德。另壹方面,要加強稅務會計職業道德的自律建設。稅務會計的職業道德主要依靠會計人員的自覺,具有很強的自律性。稅務會計師應當自覺遵守會計職業道德,做到敬業奉獻、誠實守信、廉潔自律、客觀公正、堅持標準、提高技能、參與管理、加強服務。按照《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信息保密,遵守職業道德。

5、稅務會計的建立需要加強法制建設。稅務會計是壹個新生事物,是隨著經濟的發展而產生的,所以其相應的法律法規肯定是不完善的。因此,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盡快制定相關法律法規。那麽,企業稅務會計可能更關註如何進行稅收籌劃,甚至避稅。這對企業管理和稅收征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壹方面要求企業以制度的形式規定稅務會計必須遵循的標準,要求企業的其他管理者不得為了某種目的而強迫稅務會計實施違法行為,從而為企業稅務會計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這就需要法律法規給他們壹個說法,即保障其權利不受侵犯,還是規範其責任;另壹方面,要求稅務人員遵紀守法,嚴格執法,違法必究,減少稅收管理中的“人治”現象。這樣既可以防止稅務機關可能出現的權力腐敗,又可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不因稅務機關濫用權力和越權行為而受到損害。法制建設也是壹個長期的過程,需要我們各部門的長期合作和努力。我們相信,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稅務會計作為會計的壹個分支,必將得到不斷的完善。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1-4章1。

2.企業會計準則第65438章+0-9。

3.企業會計制度1-12章。

4.周偉明:淺談企業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區別2006 54 38+0 4月20日上海財稅。

5.彭亮:關於建立稅務會計的必要性65438+湖北財稅099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