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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多奇事探:張

最近電視劇《長安三怪探》正在熱播,講的是晚唐時期的三個民間怪探。在破案的過程中,他們壹個接壹個的奇招,壹次次的大展拳腳。其實古籍中記載的唐代官方“怪偵探”也不少。他們用奇招解決了很多疑難案件,令人大開眼界。

《監中龜鑒》是宋代鄭可編撰的壹部中國古代名案匯編,其中記載了許多唐代“怪偵探”運用智慧破案的例子。

讓那個老女人幫忙破案。據《破獄龜指南》壹書記載,唐太宗貞觀年間,濰州壹家客棧的老板叫張騫。壹天,他的妻子回娘家探親。包括鄭陽在內的三名遊客留在了商店裏。他們都是威州三圍人,因為路途遙遠,當晚五點就走了。

那天晚上,有人偷偷拿走了鄭陽的馬刀,殺死了張偉,然後把武器放回刀鞘。鄭陽和他們根本沒有註意到它。天亮的時候,店裏的人追上了他們,對他們進行了檢查,發現刀上沾滿了鮮血,於是逮捕了他們三人,並把他們送到了官府。在酷刑下,他們別無選擇,只能承認殺了人。

後來,當這個案件被報告到法院時,唐太宗開始懷疑,並派建議和蔣暢進行審查。姜經常是有名的“怪偵探”,所破的案子都是鐵證如山。蔣暢看過文件後,心裏已經有了壹個計劃。他壹到案發現場,就要求原店15以上的人都在壹起。但是,他很久沒來這裏了,所以姜經常讓他們都回去,只有壹個八十多歲的老太太,直到很晚才讓她回家。同時,暗中派壹個有辦案破案經驗的人,暗中跟蹤那個老太婆,告訴他:“誰要是跟這個老太婆說話,馬上記下他的名字。”果然有人問老婆婆:“上面的人問妳什麽了?”

前後三天,這個人來問這個婆婆。老婆婆又瞎又聾,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所以,姜經常讓這個人被抓。經審訊,他詳細交代了自己與張某妻子通奸,並殺害張某偉陷害遊客的事實。經過核查和執行,鄭陽等三人才被無罪釋放。

這正是:“婆婆雖老有用,建議妙計誘真兇;愛以敢以身試法為榮,浪費聰明。"

讓話出來指證監三年龜書:張|唐朝的時候,他還是合陽縣令的時候,有壹個叫呂遠的人,偽造了壹封倉庫監的書信,偷了官糧。事發後,陳峰否認他寫了這封信,但呂遠堅稱是他寫的。雙方各執壹詞,久久不能作出判斷。

張|仔細查看了案卷,仔細想了壹想,想出了壹個對策:他派呂遠,請官員當眾把呂遠寫的字拿來,折出壹行字,蓋住兩端,中間只留壹個字,然後問呂遠:“妳看這個字,如果是妳寫的,就寫壹個‘是’字,如果不是妳寫的,就寫壹個‘不是’字。”也許呂遠認為被掩蓋的是他偽造的信。他感到內疚,寫了壹個“不”字。張|讓科長把蓋住兩頭的東西拿走給他看。原來是呂遠寫的,所以打了他50下。然後拿出呂遠的假信,用同樣的方法蓋住兩端,中間只留壹個字問呂遠。呂遠寫了壹個“是”字,然後把兩頭蓋著的東西拿掉。呂遠壹看,原來這是陳峰寫的信,是他偽造的!至此,呂遠無話可說,只得低頭認罪。

張|用了心理戰術。真相中,呂遠百思不得其解,終於露出了馬腳。最後,他不得不承認自己的罪行,接受法律的制裁。

這正是:“不以物欺物,以物壓人,真有其真有其假;話可以無聲無息的說出來,終究難以逃避。”

《戲曲誌》和《唐缺史》分別是唐代康篇和高艷林編撰的傳奇小說集。在精彩的小說中,也記載了壹些唐代“怪偵探”的案件。

讓金子說話吧。據《戲錄》記載,唐朝李勉鎮守鳳翔時,縣裏有農民在耕田時挖出壹大罐馬蹄金。他們有意識地把它帶到了縣政府。縣長非常負責。他怕管倉庫的官員不小心,出了差錯,就叫他們把大甕擡到自己房裏,在他眼皮底下保管。

誰知,第二天,知府打開大甕,驚呆了。沒有金塊,甕裏裝滿了土塊。無奈,只好向上級匯報情況,政府派官員追查。裁判官無法解釋,我只好承認我把土塊換成了馬蹄鐵。問他金子在哪裏。裁判官開始說馬蹄金被埋在泥土裏,被偷了;後來據說被扔到水裏了,沒有確定的地方。很難自圓其說。雖然最後的金子沒有藏在什麽地方,但大家都認為縣令用土塊代替馬蹄金是毫無疑問的。

有壹天,衙門裏的官員集體聚餐,說起這事,都嘆了口氣,覺得對不起縣令。後來去湖南當觀察員的書法家袁子,當時就在這個幕府裏,但只有他壹個人質疑這個案子。李勉命令他把案子從縣裏轉到府裏審理,壹定要弄個水落石出。

袁子知道這是個疑難案件,但如果不說清楚,縣長可能會被冤枉壹輩子。首先,他仔細看了看那個大甕,從裏面拿出250個土塊。我也問過最先挖出骨灰盒的人,那人說是兩個人用壹根大竹竿扛到縣城的。聽了這話,袁子若有所思。他立即派人到街上的商店去取些銀子,熔化後按照土塊的形狀鑄成同樣大小的銀塊,然後稱重。只稱了壹半,有300斤。即便如此,黃金不是更重嗎?計算它的總重量,絕不是兩個人用壹根竹竿就能舉起來的。因此,袁子斷定金塊在去縣城的路上已經換成了土塊。顯然,縣長是被冤枉的。袁子兢兢業業,手段巧妙,終於洗清了壹樁錯案。

這正是:“做官就是對官位負責,這樣天下就不會有冤屈;聰明看起來是很普通的東西,要花很大力氣才能得到。”

據《唐人闕史》記載,唐朝義在鹹通居住期間,楚州淮陰縣有兩戶農民,壹戶住在村東,壹戶住在村西,兩家世代為友。村主以自己的地契為抵押向村主借款1000元,雙方約定第二年還本付息並贖回地契。借款到期後,欠錢的人因為手頭不方便,只有800元,就先交給貸款人,約定第二天還清所欠的200元及其利息,並贖回房契。因為兩家是世交,而且才過了短短壹夜,欠錢的借款人還沒有讓貸款人寫收條。

沒想到,人心難測。第二天,借款人按約定帶著余額到出借人處贖回房契時,卻翻臉不承認昨天收了他800元。無奈,欠錢的人起訴縣政府,卻因為說沒有證據,沒有證據而敗訴。他又去州府投訴,還是無果。

當欠錢的農民感到絕望時,他們聽說趙賀是天水人,在江陰縣當縣長。他善於破案,能從寥寥數語和蛛絲馬跡中解決疑難案件,於是他跨過長江,來到江陰縣找趙賀訴苦、申冤。趙賀很尷尬,因為他的職位很低,而且這個案子不在他的管轄範圍內。然而,看著這個欠著錢奄奄壹息的窮人,善良的趙賀破例接下了這個案子。

但是訴訟就是證據。我們做什麽呢趙賀熬了壹夜,終於想出了壹個聰明的計劃。第二天,趙賀派衙役到淮陰縣送公文,說江陰縣已抓獲江洋大盜,審訊時正在放貸的流氓是同謀,請求縣裏逮捕並送去。按照唐朝的法律,持刀搶劫江湖的強盜不得在鄰郡避難,流氓被押送到江陰郡。

那個無賴沒做過什麽壞事,不怕鬼敲門。趙賀說,強盜搶的不是農產品,而是金銀財寶,應該在流氓家裏清點和鑒定。為了洗刷冤屈,為自己開脫,歹徒絞盡腦汁,記下了家中所有的金銀財寶,包括借款人還給他的800元。這個歹徒壹心只想除掉江洋大盜,根本沒想到欠債人會越境來告狀。而這正是趙賀最想要的。

趙賀手裏拿著歹徒寫的單子,笑著對他說:“看來妳並沒有參與江洋大盜的搶劫,但是妳為什麽不承認妳收了欠錢人的八百塊錢呢?”並且馬上派了欠錢的人去和流氓對峙。證人都在,歹徒也無法再抵賴,只好低頭如實供述自己收了欠錢人的800元。歹徒被帶回老家,不僅歸還了欠債人的地契,還受到了官府的懲罰。

這正是:“趙賀求為楷模,請君入甕,尚不得而知;流氓自己泄露線索,損失最終是要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