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廣東考經紀人證
壹、考試簡介房地產經紀人資格實行全國統壹大綱、統壹命題、統壹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和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建設部負責編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大綱、編寫考試教材和組織命題工作,統壹規劃、組織或授權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前培訓。考前培訓按照培訓與考試相分離、自願參加的原則進行。人事部門負責審定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的科目、大綱和試題,並組織實施考試工作。會同建設部檢查、監督、指導和確定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工作。房地產經紀人通過資格考試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由人事部、建設部統壹印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書》。證書全國有效。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人員資格實行全國統壹大綱,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並組織考試。建設部負責起草房地產經紀執業助理人員資格考試大綱。人事部門負責審批考試大綱。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建設部統壹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證書在本行政區域內有效。組織領導和管理部門人事部門負責審定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的科目、大綱和試題,組織實施考試工作。會同建設部檢查、監督、指導和確定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工作。房地產經紀人通過資格考試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由人事部、建設部統壹印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書》。二、報考條件1、中國人民* * *和中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下列條件之壹:(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滿3年。(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滿2年。(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1年。(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1年。(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滿1年。2.免試條件取得房地產估價師資格的人員,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可以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三、申請程序(例如:2007年成都。城市之間可能會有差異。請關註本站的考試動態欄目。首次報考的人員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或成都市房地產管理局領取並填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報名表》(報名表可在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下載區下載),按要求填寫並加蓋單位公章。攜帶報名表、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公司出具的工作年限證明原件及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年限證明原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兩張到成都市房地產經紀協會(地址:成都市西峪河街33號4樓(AB413)。聯系電話:86280413)進行資格審查(免試者還需提供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考試合格後攜帶相關材料原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復審,辦理考試報名手續(去年考試不合格者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兩張直接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考試報名手續)。各區(市)縣考生按屬地原則到當地人事改革辦公室報名。考試中心地址為:中南街56號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2樓(紅照壁與老南門橋之間)。聯系電話:(考試報名咨詢)028-86150138,86150248,86150348,(教材及培訓咨詢)8615065438,(證書領取咨詢)。進行資格復審時,要嚴格按照報考條件,落實責任制,確保資格復審。要認真審核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重點檢查各種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的原件。資格審查人員應當在申請表上明確簽署審查意見、簽名並加蓋單位印章。誰審核誰負責,出了問題誰負責,誰負責。不符合考試條件者,應立即取消資格。對提供虛假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考試資格的,以及不嚴格遵守報名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協助他人取得考試資格的,要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嚴肅處理。四、報名時間壹般為每年10個月。詳情請關註本次測試的動態第5欄。考試時間12541215552008考試時間:考試日期考試時間考試科目2008年6月10日9:00-11:30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30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2008年6月5438+10月19:00-11:30房地產經紀概論14:00-16:30房地產經紀實務六。考試科目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科目為《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經紀人相關知識。《房地產經紀概論》和《房地產經紀實務》4門科目。考試分為四天半,每科考試時間為兩個半小時。七。考試大綱房地產經紀人資格實行全國統壹大綱、統壹命題、統壹組織的考試制度,由人事部和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建設部負責編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大綱、編寫考試教材和組織命題工作,統壹規劃、組織或授權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前培訓。考試形式及考生提醒所有考試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可憑本人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舊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考指定考點。作為參考,考生應攜帶藍黑色墨水筆或圓珠筆、2B鉛筆和橡皮、無編程功能的小型計算器。嚴禁攜帶BP機、傳呼機等與考試無關的通訊工具進入考場,違者將依紀處理。八、考試費按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註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2546號)和川價字[2003]237號文件規定,每人每科收費99元。壹旦註冊,將不予退款。(2007年收費)考試教材參考壹套四冊(包括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和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和壹個考試大綱。九。成績查詢北京上海天津廣東浙江福建山東湖北河北山西安徽江蘇江西吉林湖南重慶寧夏廣西四川雲南貴州甘肅新疆西藏青海黑龍江內蒙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廳(局)、人事局:根據2007年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建設部有關部門協商,現就兩項專業考試資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1 .資格標準(1)房地產估價師資格標準各科60分(各科滿分100分)。(2)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各科合格標準為90分(各科試卷滿分為150分)。2.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將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成績及合格人員名單發送。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標準,並抓緊資格證書的發放和考試後期工作。考試名稱科目名稱試卷滿分合格標準房地產經紀人基礎房地產制度與政策(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100 60房地產經紀人相關知識100 60房地產經紀人概論100 60房地產經紀實務100 60成績管理與考試周期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周期為兩年,參加全部四門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科目。十、註冊取得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書的人員,應向省、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直轄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部門申請註冊。本人申請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註冊,由用人單位送省、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直轄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部門初審後,報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協會註冊。XI。資格證書及資格確認房地產經紀人通過資格考試的,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人事部、建設部統壹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協理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書》。證書在其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