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生對象
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統壹考試合格的考生;報名參加中等職業學校研究生考試的考生,通過河南省2022普通高等學校。
(2)招生機構;2022年,我廳批準105高校開展高職院校單招工作(名單見附件1),其他高校不得開展高職院校單招工作。
(3)招生專業;2022年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招專業由高校自主確定,須經教育部審核備案並已實際招生。高校要優先選擇我省經濟建設急需、社會民生領域緊缺、技術技能培養要求高、就業質量高的專業。高校須於2022年3月9日前將招生專業上傳至河南省高教分院子專業網上申請系統進行審核。
醫療衛生類的國家控制類專業、教育體育類專業、公安司法類專業、醫療衛生類的醫療技術類專業,不允許在高職院校安排單招。2022年新設招生專業不得安排高職單招。
(四)招生計劃
1。高校在2022年高校招生計劃總規模中科學確定今年高職單招計劃。鼓勵上壹年度高職單招計劃比例較低的優質高職院校適當擴大高職單招計劃規模,增加考生通過高職單招進入優質高職院校的機會。上年高職單招計劃比例明顯偏高的院校,應適當調整高職單招計劃比例。
為不同類型的學生提供更加均衡的錄取機會,如普通高考、對口招生、高職單招等。高職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可調整為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壹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考”)並實行對口招生;按專業招生計劃由高校根據專業培養能力確定,並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會公布。
(5)招生印章:制定章程。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要求,認真制定高職院校招生章程,確保章程內容合法、真實、準確、規範,並於2022年3月14日前將招生章程及輔助材料上傳至“河南省高校招生章程核查系統”進行核查。招生章程經省教育廳批準後,方可向社會發布。
高等學校發布的招生簡章、廣告等招生宣傳材料的內容必須與招生章程的內容壹致,不得擅自變更。學校法定代表人對學校的招生章程和招生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招生章程的內容主要包括:大學全稱、學校地址(包括分校和校區等。)、時間、辦學類型;招生對象、招生專業、招生計劃;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考試科目成績、考試內容(文化素質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加分)和考試方式;錄取規則、成績發布方式;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及相關手續。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證書類型等信息;監督機制和投訴渠道;聯系電話、網站和其他說明。
考生查詢。考生可登錄“河南省高校招生章程核查系統”(網址/)查詢我省高職單招政策和高校招生章程,也可通過高校官網或撥打高校招生咨詢電話進行咨詢。不要通過非正規渠道查詢高職單招信息,防止被誤導和欺騙。
(六)誌願填報:考生於2022年3月24日9: 00至2022年3月26日18登錄“河南省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進行網上誌願填報。在規定時間內,考生只能填報壹個或多個高校誌願,可進行不超過兩次誌願修改,以網上最後保存的誌願為準。截止日期後將無法補報和更改,提醒廣大考生按時認真填報誌願。
(7)命題和考試;高校應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知識和能力的要求,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形式組織考試,職業技能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應小於50%。高等學校應當建立招生備案查閱制度,保存考試資料(包括視聽資料和紙質試卷)及錄取材料備查。
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文化素質考試以《中等職業學校基礎課課程標準》為依據,考試方式為筆試,重點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識素養。職業技能考試以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標準為依據,可以以筆試、面試、操作考試等方式進行。,鼓勵操作測試,重點考察應聘者的綜合業務能力、崗位技能和通用技術。
社會考生參加高校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可根據報考專業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
退役士兵考生免試文化素質測試,參加高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學校培養要求,高校可實行單獨計劃,擇優錄取。報考時間、程序、報名方式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確規定,考生按高校要求報考。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過程,考生本人必須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壹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其當年報名、考試、錄取資格。
應將考生技能競賽成績或政府部門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書作為考生職業技能評價的重要內容,具體評價方式由高校自主確定,並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
高等職業教育單招考試時間安排在2022年4月8日至4月10。不同校區的高校原則上在壹個校區安排統壹考試。各高校要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和疫情防控常態化的要求,按專業、分時段、多批次、小範圍自主組織考試工作,全程封閉考試管理,到校後考、到校後走,減少人員聚集和流動。
省教育考試院對高校考試組織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高校要結合當地疫情防控實際,在當地衛生疾控部門的指導下,提前研究規劃,科學制定團體檢查方案,並按屬地管理原則報當地疫情防控領導機構批準。
(8)錄取;高校要完善招生機制,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會公布錄取規則,嚴格遵循程序,根據公布的招生計劃擇優錄取。學生成績及擬錄取考生名單須在我校網站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後的名單於2022年4月25日前報省教育考試院錄取。
高校要按照《教育部辦公廳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錄取通知書投遞工作的通知》(教部函〔2020〕23號)要求發放錄取通知書。被高職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高考和其他類型的高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高考和其他類型的高考。